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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居咸阳,面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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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这时观察了一下,只有李世民旁边站着一个太监,整个大厅无其他人。这个太监一定有武功吧,否则连个保镖都没有?林毅心想。

    “家中还有何人?为何来咸阳?”李世民提高了一点声音继续问。

    “臣本不是褒河人,只是流落到褒河,后在褒河订亲,到咸阳只为奔个前程。”林毅继续简要的回答着。

    “不是褒河人,究竟是何方人士,仔细道来!”李世民用锐利的目光打量着林毅,观察林毅的表情。

    于是,林毅将以前的“海归说”的故事又说了一遍。尽管林毅叙述的很自然,但还是超出了李世民的想象力。海的另一边?是什么?当时能知道的隔海较远的就是日本,还是个很落后的国家。

    李世民虽然难以想象林毅的说辞,但林毅没有说来自小坎村,凭这一点,李世民暂时认为林毅没有说谎,因为苏定方已查清小坎村并无林毅这个人。

    “你可知罪?”李世民突然提高嗓门问道。

    对于这个问题,林毅早有准备,随口回答道:“何罪之有,臣不知。”

    “杀人。”李世民只简单的说了两个字。

    “臣所杀两人,曹三胜入室行窃,危及臣和家人生命,杀之属正当防卫。曹四胜乃绑架、入室行窃、伤人的凶手,当杀。”林毅不亢不卑的回答。

    正当防卫,李世民显然不懂这个词,但能想象的到大概意思,曹三胜之死确实林毅无错。李世民觉得林毅的解释有新意,便又问道:“何人当杀?”

    “敌人、恶人!”林毅回答。

    “恶人便人人可诛之吗?”李世民咄咄逼人。

    “非也,当下君明国强,本应遵循法度,但曹四胜绑架百姓、入府斩断臣未婚妻一脚,致臣妻终身残疾,且背后有强主支持,臣等不起,臣实属迫不得已,此仇不报,枉为大丈夫。不妥之处,臣甘愿受罚。”林毅先是拍马屁,称李世民为明君,后提出有后台,暗指按正常程序不可能有公平结果。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李世民虽然不是好大喜功之人,但听到明君还是很高兴的,本来也不是为了追究杀人之事的,主要是想摸林毅的底和增加筹码,现在话到如此,便借坡下驴,说道:“如何受罚?”

    林毅等的就是这个结果,顺势说道:“臣有宝献给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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