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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四章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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裔中年人走了过来,这个中年人应该就是百事可乐派来谈合同的人了。

    “郎朗,这是我的老朋友秦峰,也是这次代言的负责人。”郑镇坤热情的介绍道。

    “这位就是郎朗了,相信你肯定也认识了。”

    “秦先生你好,我是郎朗,这是我的经纪人陈淑芬,请坐。”陈朗站起来与秦峰握手后客气道。

    “郎朗你好,我是香港人,你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啊。”秦峰一脸笑意的坐下说道。

    “既然大家都是熟人,我也就不客气了,我们就直接谈谈合约的事情吧。”秦峰直接开门见山。

    “这是我们公司准备的合同,你们不妨先看一下。”

    陈淑芬接过合同和陈朗一起看了起来,郑镇坤则是陪着秦峰在一旁小声的叙旧。

    陈淑芬在成为陈朗的经纪人之后显然做足了功课,至少合同有无漏洞可以看得出来。

    在确定没有陷阱之后两人将重点放在了代言年限以及代言费上。

    百事提供的合同之上清晰的写着代言两年,每年10万。

    陈淑芬和陈朗看到这个10万都是心中一惊,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因为合同上的单位是美元,而不是港币。

    这里要说一下港元的汇率问题。

    香港因为是英国殖民地,所以港元最初挂钩英镑,但是在1972年开始挂钩美元,并在1974年至1982年底之间保持着4.6港元兑1美元的稳定水平。

    1983年出现汇率波动,因为中英政府开始谈判香港前途问题,港元汇价一路狂跌,最低跌到11元港币兑1美元。

    直到1983年10月17日,港英政府宣布港元汇价与美元固定挂钩为7.80港元兑1美元,并一直维持至今。

    现在还是1982年的3月,也就是说美元与港币的兑换比例是1:4.6,而合同上的10万美元也就是相当于46万港币。

    现在46万港币的代言费算不算高?

    答案是非常高。

    做一个比较就可以看出这笔代言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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