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政fu占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双方按照股份比例每年分红,双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2.自治区政fu对玻利维亚的过境货物,只征收货值总值的百分之五“过境税”。并且每三年双方协商谈判解决“过境税”的调整比例,原则上是每三年的提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零点三、不高于零点七,最终的税率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3.铁路、码头的合作时间是三十年。
三十年后,玻方持有的铁路股份的一半,由自治区政fu无条件收回,归自治区政fu所有,剩下的一半股份在五十年后,也由自治区政fu无条件收回。但是,自治区承诺仍然允许玻利维亚货物过境,过境税最高为货物总值的百分之十五,其它税收与自治区国内公司一视同仁。
4.塔阿自治区承诺,将来在玻利维亚遭受外来侵略,或来自邻国的恶意封锁时,将保证阿查铁路的畅通。
塔阿自治区要求玻利维亚政fu的回报是:
1.允许自治区商人和公司,在玻利维亚境内有永久的优先权,开采任何种类的矿产资源、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
2.给予自治区商人和公司、企业,与玻方商人、公司、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
3.玻方将乌尤尼盐湖、科伊帕萨盐湖的矿产权和盐湖管理权,作为港口两百年使用权的补偿,交给自治区政fu管理使用两百年,相应地是自治区政fu在阿里卡,提供给玻方专用码头的使用期限,也是两百年。
4.玻方将所属的的喀喀湖的主权,以及其湖边二十公里范围内的土地,以塔方提供的铁路通行权置换给塔阿自治区政fu。
塔方谈判代表表示,如果玻方最终签订了合作协定,塔方表示,为了支持玻利维亚政fu发展经济,其全国的矿产品和橡胶产量的大部分,将由自治区政fu所属的矿产集团和橡胶公司收购。
王致鸣准备收购的矿产品,以锡、锑、钨、银、锌、铅、铜、镍、黄金为主,占玻利维亚全国产量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矿产品,以后铁路修通之后,将由自治区矿产集团按照阿里卡到岸价收购,以帮助玻利维亚政fu发展本国经济。
玻利维亚在十一年前的南太平洋战争中,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彻底丧失了自己的滨海省份,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出海港口――安托法加斯塔,因此事后玻方与秘鲁政fu商定:在秘鲁根据《安孔条约》收回塔阿地区后,将阿里卡地区的一个港口租借给玻利维亚。
至于秘鲁政fu向玻方索要什么报酬,那就是他们两国之间的秘密了,对这些秘密,三少爷是没有兴趣的。
十几天后,结束了一场艰苦谈判的塔阿和玻利维亚双方,在阿里卡签订了《阿查铁路协定》、《阿里卡港口协定》等相关文件,至此,双方在阿里卡地区问题上的分歧,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