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贩卖为奴的十几万华人和华侨、华裔;
第五个要求,以五亿四千三百五十万英镑,赔偿几百年来,荷兰殖民者和军队,对中华沿海地带和台湾的侵略、掠夺、破坏和屠杀;
第六个要求,是强硬地要求荷兰政fu当局,将侵略中华、屠杀华人的组织者和刽子手,军队指挥官、驻台湾总督和他们的后裔,逮捕后交给大清帝国审判,没收其家产,作为私人赔款交给大清帝国政fu。
对荷兰提出的赔款总额,是十一亿五千三百五十万英镑
当然,既然要抓人,就要提供名单了,一份上千人的名单也一起附上,其中历任东印度公司的高层,驻台湾总督和所有官员,荷兰在东印度群岛、台湾、澎湖的军队指挥官和著名的士兵、商人等等。
随同照会的还有几十份历史文件的影印件,其中就有一七四零年“红溪惨案”后,欧洲人和荷兰人的新闻报道,荷兰议会就此事的辩论文集,荷兰籍当事人的回忆录、自述,以及荷兰政fu和殖民地政fu的官方记录文件。
另外一部分就是从十七世纪以来,荷兰人在中华的澎湖地区和台湾、东南沿海地区侵略、屠杀、虐杀、掠夺、绑架的一系列罪行记录。其中几份记录如下:
一六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在雷约兹(elisreijersz)的指挥下,东印度公司的十七艘武装商船到达澎湖岛马公港。七月月十一日荷兰殖民者在澎湖马公红木埕登陆,八月一日开始在澎湖风柜尾修建城堡。荷兰人在澎湖抢走中国人的六百多艘各类渔船、货船,强迫中国人为他们修筑工事、炮台和城寨。在苦役中,有一千三百多名中国人被荷兰人饿死、累死,有两百七十多人被掠往爪哇做苦役……,对此,以每艘渔船、货船作价三千英镑计算,六百艘总价一百八十万英镑,向荷兰索赔;每条人命以一万英镑计算,一千五百七十多人,索赔一千五百七十万英镑,两项合计一千七百五十万英镑。
一六二四年九月,宋克指挥的荷兰武装船队,在离开澎湖风柜尾后来到台湾大员(台南港)。随后以请求“一张牛皮大小的地方”休息为名,在台湾登陆,修建“奥伦治城”,后定名为“热兰遮城”,成为荷兰驻台湾的“总督府”,再修建的第二个据点是“赤坎楼”。
对荷兰人擅自在中华大地上破坏环境、盗采矿产资源、修建城堡、建立司法系统和对台湾实施血腥的殖民统治,向荷兰人索赔环境损失费、侵略主权、屠杀臣民、掠夺资源和财富损失,共计两亿英镑。
一六五二年秋发生的甲螺郭怀一起义,郭怀一在作战中牺牲,副指挥龙官等九千多人被杀。这次就以牺牲的每位民族英雄,赔偿一万英镑计算,合计九千一百万英镑。
据历史上荷属东印度公司记载,其在亚洲的二十五个商馆中,在中国台湾的荷兰殖民者上交利润位居第二,占总利润的25.5。台湾总督府年均运回荷兰的财富达四十万荷兰盾,相当于当时的四吨黄金。
以一六六二年郑成功收复台湾为止计算,荷兰人占领台湾一共三十八年,以每年掠夺四吨以上的黄金计算,三十八年一共掠夺了一百五十二吨黄金,折合现在的英镑是三千五百多万。
在荷兰殖民者中,有一名叫做君士坦丁.诺贝尔的刽子手,他把中国人称为“猪猡”、“野蛮人”,嗜杀成性,他亲手杀害的中国人就达一百人以上,与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杀中比赛砍头的向井敏明、野田毅斩两个杀人狂不相上下。
荷兰驻巴达维亚(雅加达)总督,于一六四二年七月向台湾增派援兵,并任命哈劳节为总指挥,率战舰五艘、帆船两艘、士兵六百九十人,北上攻打占领基隆的西班牙军队,取得胜利后驱逐了西班牙人,荷兰人独霸台湾。以此为证据,指出西班牙和荷兰两国,破坏了台湾的自然环境和矿产资源(黄金和煤炭),为此荷兰需要赔偿两亿英镑的资源和环境损失费。
多少手无寸铁的中国人,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在荷兰、西班牙殖民者的刀枪、炮火下。
这些资料,大部分都是荷兰政fu、军队或东印度公司所保存的原始资料的影印件,以及欧洲国家档案资料馆之中的收藏品影印件。
在翔实的记录资料面前,是荷兰人无法狡辩的,何况,现在也不怕荷兰人狡辩。
当然,这些资料的原件,都在费城基地的地下资料库里面睡大觉,那是欧洲情报局和魔法、剃刀小队的兄弟们,花费几年时间取得的战果。
照会中明确地通知荷兰王国政fu,限期在三日内,即八月十四日零点前,必须做出明确的答复,否则后果自负。
对葡萄牙的要求和对荷兰的要求,就如同天壤之别一般,毕竟葡萄牙人在中国三百多年来,还是没有多少骇人听闻的暴行,虽然他们也有种族主义的恶行,但是比起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来说,还算是“规矩”的。
西方国家在亚洲最残暴的,还是荷兰第一,西班牙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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