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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一章 中南总督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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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和法规,并宣布在三个月之内,各个土地所有者和家族,到县政fu设立在各区、乡的“国土资源所”登记、丈量土地,领取土地证和纳税证,同时到县级警察局登记枪支,办理持枪证,上缴超出规定范围的枪支、弹药。

    当然,在这里就不会按照东华采用的英亩标准,来计算个人拥有的耕地,现在数目变成基准为中上等水田五亩(上等两亩、中等三亩),只是单位变成了中国的市亩,免税土地是三亩,纳税土地是两亩,税额是每年每亩两百斤谷子,也就是说一个人五亩田,一年只缴四百斤稻谷的税赋,其它的税赋就全部取消。

    土地政策中还有几个变化,第一个是中等水田,折算二倍的旱地,上等水田折算四倍的旱地;第二个变化,是充分考虑了气候和产季因素,只能种植两季水稻的地区,人均基数增加一亩半中等水田;第三个变化,是考虑了未成年子女的问题,未成年子女年满十二周岁时,就可以全额获得土地,其它年龄段从两岁起,每两年获得一亩土地。

    至于其它的累进制征税标准,都与东华的标准相似。详情请参见第二部第二卷第四十七章内容

    总督府制定这样的土地和税赋政策,是经过联想公司的专家们仔细测算的。

    例如一个五口之家,家庭成员是父母两人、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年满十二周岁,两个未满、计算为一共五亩水田,全家人一共有中上等水田二十亩,以年平均亩产九百斤水稻计算,年收获稻谷一共一万八千斤,折合九吨。以出米率68.2折算,可以打米一万二千多斤,折合六吨多大米。

    以父母每天平均消耗三斤大米、大孩子消耗两斤,两个小孩子一共消耗两斤半计算,全家人每个月平均消耗三百一十五斤,半年消耗一千八百九十斤,一年消耗一点**吨,全年余粮(大米)四吨多,折合稻谷六吨多,而其全年只需交税一千二百斤稻谷,全家人余下五吨多的稻谷。

    以十九世纪末,中国粮食市场大米每担(120市斤)的平均价格三两白银计算,这家人扣除一年的口粮后,余下的粮食合计六十三担多,价值白银(库平银)一百九十二两,折合亚元或大洋1557块,全家人人均年收入三十八两白银、三百一十二块大洋,全家每月平均可以支出的白银是十六两、大洋一百三十块,就是以中南区的粮价打折一半计算,那也是极为富裕的。而这个时代中国大多数农村家庭,一个月的最低消费水平,还不到一两白银,一千文制钱

    在这种土地和税赋制度下,今后总督区辖境内普通农民家庭的日子,就是天堂般的神仙日子。全家人只是种粮的总收入,比一个七品官的年俸禄都高多了,满清七品官年俸禄是四十五两银子,四十五斛(hu、三声)禄米,折算为二十二担半,价值六十六两白银,合计一百一十一两白银当然,这不能够与满清末年实行的养廉银相比,知县一年的养廉银大致在四百至两千两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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