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中心地区,四周全是资本主义国家或帝国主义国家,就让人兴奋!
如果他们再实施“一切权利归苏维埃”、“一切权利归农会”,甚至再变相实施“社会主义军事化生活”、“余粮征集制”、“打土豪分田地”等等之类的激进政策,推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政策……啧啧,嘶……
可以预计,“红色法国”,存在的时间是不会太长久的,但却意义重大!
只是法国人,又获得了一个“世界第一”罢了!
当然,王致鸣在法国黄金运完前,是不会允许他们在巴黎有什么举动的,但是,他运完之后呢,倒是可以合计、合计,满足那些狂热的“社会主义者”的某些要求,比如说缴获的法军武器、弹药、补给之类的东东,销毁了倒是可惜,运到非洲去,那可是各部落的抢手货,顺水人情也是一笔财富不是?
德国人,呵呵,那就更不会与他对立起来。
虽然英国人阻止了德国人参与对日作战,不等于今后他不可以允许德国人的远东舰队,从他手里租借佐世保的几个泊位、营房、仓库、码头!
美国人,现在在军事上的胃口还不大,国会只批准国家拥有六万六千多人的军队,他们只对市场感兴趣。今后就允许它“有限地”进入日本市场,但是,低级产品就算了,他与英国佬都不够分的,那就多来些“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吧,美国人也就没有什么“搞头”(便宜的意思)了。
还会有谁,会对他这样处理日本有意见呢?
不会再有了吧?
除非是火星人!
至于《清日安保条约》,那就基本上是后世的《美日安保条约》各项主体变更后的原版,再增加了一些内容罢了,中心意思是:
第一,是全面解除日本武装!
第二,是彻底控制日本国内的安全局势!
第三,是日本人获得做炮灰的资格!
条约针对的对象是西方列强,表面上主要是美国、沙俄,以及日本国内的右翼势力。
附带的秘密条款中规定,共同的对外目标,是除大英帝国、德意志帝国之外的所有欧洲国家。
双方的主次关系,是以大清帝国为主!日本人没有决定的权利,只有服从的义务!
至于日本国内的安全局势,那就是一个假大空的借口,是全面控制日本的一个法理依据。
还留下了一条日本人永远无法利用的尾巴:
在大清帝国任何时候需要时,可以在日本招募、组建“大清帝国日籍雇佣军”,参加大清帝国的对外军事行动。没有人数、性别、地域限制!
日籍雇佣军成员,享受大清帝国“准国民待遇”,就是说其本人、家庭在日本国内不缴税,不受日本国法律管辖,只接受雇佣军军法管辖;
战功彪炳、显赫、并三次获得“大和勋章”者,可以申请加入大清帝国国籍,成为大清帝国和族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