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啊你嘴够紧的。信呢?给我看看,有没有照片?”
“你傻啊。”翅膀大笑,“你们家情书里边有照片?”
“我又没收过我哪知道!”回答得理直气壮。
“真悲哀~于二从来也没给你写过吗?”翅膀明知故问,要是于一真写了他才觉得恐怖。
“别管俺们叫于二!”她有点后悔当初圈了他们拜把子了。二呀二呀的真难听。“给我看看情书咋写的。”她又转向季风。
“看什么看?让小锹给你写去。”
“拿出来大家一起帮你斟酌一下嘛。”翅膀也加入起哄行列,“看看这个文笔咋样。”
可以抓错你。法律可以错判你,可是你要想去纠正这个错误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抓错你,可以只是因为怀疑你,就能给你戴个嫌疑犯的帽子;疑罪从无在很多时候只是法律条文里的一句话而已,现实中能真正贯彻实施的屈指可数。判错你。可以有一万个理由归咎于司法的不健全,可是没有人会为你受到的不公待遇负责。提起国家赔偿,也只是说说而已,又有哪个人能真的得到过这样的道歉形式?!
我知道,要给他洗清罪名,我必须全力以赴,我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是无辜的,他是好人。他当时是想去帮助那个妇女。
尽管,现在妇女含糊其辞,已把自己搞糊涂了,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来帮自己的等等理由来推脱,不想面对自己遇到好人。.ice也以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抢劫犯,但是事关他出现在事发现场。并与此事有关联为由,不能彻彻底底的还他一个清白。
我知道,要靠抓住当时的那两个抢劫犯来为他洗脱不白之冤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只能想办法找其他证据。我利用自己是记者的身份,想尽办法,找到了当时事发现场的2个目击证人,是一个报亭的老头和一个推着车买水果的妇女。他们都说当时那男的的确是去帮被抢的妇女夺包,不是抢劫犯。证明一下的时候,他们却死活都不肯。说不想多管闲事,怕惹一身臊。在我苦苦哀求无果的情况下,我不得不耍了点小手段,与其说是手段,不如说是无奈之举。
我说我是记者,现在要对那天发生的事件,写篇评论。广州街头一妇女被抢,好心人施救,反被诬赖是歹徒,旁观者无人肯出头!我还故意说:你们俩我也会以匿名形式将你们事不关己的态度写进去的,不知道你们的孩子看了,会有何感想。
看着两人有点迟疑,我又说,如果你们肯证明,我当然也会在文章中把你们伸张正义,深明大义的善良举动报道出来的。我相信你们都是好人,都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另一个好人被诬赖受不白之苦的。
他们掂量了很久,终于还是被我说动了。
我又去找了男人公司的上司,尽管他很不情愿的开证明说那天的确是派男人去给客户送资料的事实,但是碍于我与他们老板朋友有交情的情面,还是开了。尽管,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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