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们骂归骂,该看还是得看。
根据第一个故事的风格,第二个大概就是这个叫陈爱民的男的的一生了吧,只不过死在水里……咦这么说的话这本书明明可以改名叫《一百种死法》之类的嘛,还可以蹭一蹭说过类似狠话的叶良辰的热度……
点开一看——
这个故事是个真的鬼故事!
…………
何槐第一个故事写完后,第二个故事实在不敢再写什么生儿子了。她于是从鬼里头揪了一个混过江湖的鬼,想问问这种鬼的意见。
谁知道揪来的这个鬼,是真真正正的“混过江湖”,别说江湖了,臭水沟水井池塘它都混过哩!
行叭!
何槐有点勉强的留下他了,心道要是说的不好大不了就断更嘛,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这位混过江湖的水鬼陈爱民,平生最是热心肠,但是有一天走路上,一个玩跑酷的小青年从墙头跳下来,直接砸断了他一条腿……
那个时候,老年人碰瓷的新闻多,小青年家底不厚,又怕赔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他绑石头塞麻袋扔到旁边的臭水塘了。
臭水塘之前被化工原料污染,每天都臭烘烘的,再臭一点也没人察觉。
他就这么死了。
……………
要是一般人,那肯定是怨气冲天。
不过陈爱民那点怨气在臭水塘里泡泡,更臭了……他爱干净,唉声叹气好几天,又收了儿子烧的纸钱,干脆在各个河道里旅游去了。
——阴气不足不能托梦给儿子,但是看到他工作稳定进入市局,也算是人生无憾啦!
可惜进了市局一身正气,他更是不敢接触了。
老伴早几年都不在了,她好事儿做的多,这会儿估计都排上投胎的队伍了,还是别留牵挂的好。
这会儿何槐要出书,他赶紧就毛遂自荐了。
至于这书能不能出版——那就另说吧。
…………
说实在的,若论精彩程度,做人和做鬼,那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做人嘛,每天溜溜哒哒散个步买点儿饭回家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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