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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这也有人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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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臂,算起来其实也只是件下品灵器而已,就这样,还是花了一百二十多万才买到的。

    可见灵器的珍贵性。

    余清琢磨了一会,自己已经是锻体九重的实力,再修炼就是战士境了,无论是能源臂,还是匕首黑切,以后对自己的效果都不会太大。

    所以不如挑选一件中品灵器,以后突破了也有的用。

    最终,余清决定选择灵器手套‘千丝’。

    余清现在武器类的武技,只修炼了‘炎浪刀法’,虽说自己有想要玩刀的想法,但现在毕竟只是锻体境的实力,自己的常用武器类型,还得深思熟虑才行。

    暂时确定不下来。

    否则等日后实力强了再去换武器,总会有影响。

    余清现在最倚重的还是武技‘崩山拳’,这千丝手套正好符合。

    中品灵器,一般只有战士境的武者才能使用。然而‘千丝’这件灵器,是防御性的,也就是说,哪怕现在暂时无法激发它的效果,只要戴在手上,防御力和拳头强度也能增加不少。

    拿着手套离开灵器阁,去找带队老师报备。

    留下记录之后。

    灵器手套‘千丝’,就归余清所有了。

    将手套戴在手上,余清很满意的看了看,编织‘千丝’手套的丝线是透明色的,虽然其中夹杂了一些材料,但总体还是透明的,就只有指骨和手背上,有一些金色的丝线。

    远远看去,不仔细观察的话,还以为只是手背上有个纹身呢。

    手套很薄,有种上一世薄质丝袜的感觉。

    虽然紧密的紧贴在皮肤上,却不会影响手部皮肤对外界环境的感知。

    手上仿佛没有戴东西一样。

    一个半小时很快过去。

    带队老师带着选择好灵器的众人返回体育馆,距离最后的比赛还有半个小时。

    大家稍作休息。

    这个时候,体育馆里已经坐满了人,有个高二的女生担任主持人。

    主持人用扩音器噼里啪啦讲了一大堆东西,无非是什么又度过了半年的学习,大家的实力有了提高,期末考试快要结束了之类的。

    半个小时候,比赛开始,主持人介绍十名入场学生的身份。

    “现在暂时排名第一位的是高二一班的路远同学,路远同学的刀法被誉为高二最强,期待他这一次的表现。”

    “排名第二位的是高二十三班的霍启安同学,霍启安同学善用一把长枪……”

    “……”

    “排名第五位的是,高二三班的徐英姿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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