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还能侥幸活下去,请你,照顾他!”
这是一种交代遗言一般的神情。
她看着冯丰那张惨白得不似人样的脸,连嘴唇都是苍白的,毫无血色,仿佛被什么吸血的妖魔把全身的元气摄走了,连脸上细细的淡青血管也能看得清清楚楚,仿佛变成了一个透明人。
心里忽然涌起淡淡的怜惜:“小丰,如果没有李欢,我们真的可以一辈子做朋友。”
一辈子太长了——这世界上,很少有女人的友情能一辈子。因为,女人总是把男人看得比友情重要得多。
“我知道。我的朋友也很少,能和你成为朋友,我一直都很开心。”
“只是,你知道,女人的那种妒忌的心理……很可笑,这是我第一次妒忌其他女人,本来,我以为自己是所向无敌的,魅力,一向是我最大的优势。那些男人,尽管不会离婚娶我,但是,当他们和我在一起时,我完全能感受得到,我在他们的妻子面前的那种巨大的优越。男人常常骂女人为贱人,其实,他们才是最大的贱人,一有了钱,就把发妻看得厌恶了,对她们的鸡皮鹤发、走样身材不感兴趣了,在美女面前总是如饿中色鬼,喜欢青春美丽的胴体,如此,就更加深他们发妻的丑陋和厌恶……”
她竟然也寂寞,第一次坦承吐露心事。
“许多时候,当那些肥胖的女人用那种几乎要杀人的目光看着我时,我的内心真是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满足感!女人,能被人妒忌,其实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可是李欢!只有李欢,我在他面前,唉,这是一种重大的打击!没想到,我竟然在你面前败得那么惨。为什么有叶嘉这么好的男人了,李欢还要对你死心塌地?你说,造物主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冯丰摇摇头,很年轻的时候,总是觉得爱情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殊不知,还有许多事情都比爱情重要。
“呵,芬妮你不知道,其实我也妒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