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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公司的疑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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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这老汉说得有理,公司这个制度百姓都不明白,你要是不参加,大家也不知道怎么办,特别是,你领军剿灭西山入侵番军,解救了广大雅州百姓,百姓对你都很感激,你在百姓中威信很高,大家也都认你的帐,你要出面,事情会好办得多,也容易建立起双方的信任。”

    苏轼也道:“韩大将军所言极是,要不这样吧,选两个代表加入公司,一个是杜大人,再选一个懂生意的诚实本分的,跟着杜大人学,等将来公司走上正轨了,大伙都认为他能行了,杜大人再撤出来,专心从政,当然,他们两人在投票上只能算一票,诸位以为如何啊?”

    众粮商都鼓掌称这个办法好。

    老粮商又问:“那公司的事情谁说了算?是不是要推选一个头?”

    杜文浩道:“要推选头,公司的头叫做董事长,但是,凡是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长没有权利单独决定,这些重大事情只能由股东会决定,也就是全体股东集体讨论决定。哪些属于重大事项,要由公司章程规定。比如股息确定、新人入股,股东退股,业务扩展等等。股东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双重多数通过才行,――什么是双重多数呢?就是人头多数和股权多数,也就是说,同意某一方案的股东,必须过半数,而且,这部分股东占有的股份,也必须过半数,缺一不可。”

    众粮商又都议论纷纷,都是面有喜色,都觉得这主意好,因为官府占有的股份接近一半,只要拉拢某个股东,便可超过一半,这样便可操纵整个公司。而实行双重多数,就算官府拉拢了一两个股东站在他那一边,只要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决定也不能获得通过。这样就保障了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权力能真正实现。

    那老粮商迟疑片刻,又道:“退股的时候,公司欠的债怎么算?”

    “股东对退股前公司的债务要承担责任,退股时要进行清算,完了之后,就可以退股了。对退股之后公司承担的债务,就不再承担责任。”

    “这是大老爷您说的,你在,我们自然信,可是,将来大人调任高升了,不在雅州甚至不在成都府路了,新来的官吏把这法废止了,又找我们承担之前的在公司的责任,那该怎么办?”

    杜文浩又傻眼了,这种可能性不仅有,而且还非常大,要解决这个问题,颁行的法令就不能只是自己做出的,那样效力太低,就算不是朝廷直接颁布,也至少也应该是朝廷认可转发的法律文件,才有普遍性效力,才能让百姓心安。

    但是,这个可是件容易的事,要让朝廷下文,得经过层层审批,最后还得皇帝定夺,而且,最有可能的结局是不作答复,因为朝廷颁发法令,那就代表朝廷的态度,就算不在全国推行,也会引起轰动,也会让各地不安,这不是宋神宗希望的,他想看到杜文浩变法的结果,又不愿意这太过离奇的变法在全国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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