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个地方阳气十分充足,因为我的周围有一大群男人在那里划拳喝酒,吵闹的不能再吵闹了。
如果换做是在以前的话,我根本不喜欢来这种地方,但是当我经历过那些事情之后,我感觉这个地方挺好的,至少让我感觉到有安全感。
当我们走到烧烤店门口刚要进去的时候,我突然看到门口外面坐着一个流浪汉,那个流浪汉手里还拿着一个黄色的布袋子,这个布袋子我刚看到我就认出来了,没错跟岳千愁的那个黄色布袋是一模一样的。
这是我在想我面前的这个人会不会就是他,就在我要低下身子去查看一番的时候,我前女友突然对我说道:“你肚子不是已经快饿扁了吗?现在还在这里看什么呢?赶快进去啊。”
被他这么一说打断了我的思绪,刚才要做什么来的全部忘了,他把我推进了餐厅之后那个流浪汉,我再转头想去看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
在吃饭的同时,我跟前女友说了我现在的情况,她听到我现在如此之穷说道:“幸亏我当初和你分开了,不然的话我现在也得在马路边喝西北风了。”
虽然他已经是用了调侃的语气在跟我说话了,不过我还是毅然决然的站起身来,“怎么可能,我只是现在没钱而已,不代表我以后没钱你就等着后悔吧你,到时候可别哭着鼻子来求我。”
我知道这个话题不能再深入下去了,不然的话很容易吵起来,到时候我这顿饭钱都没人替我付。
我前女友又说道:“既然如此的话那我等着你发大财的那一天,这顿饭我请了记住下次,如果你真的发财了,还我十倍就好,我走了你自己慢慢吃吧你就。”
说完她转身就走出了饭店,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她走了之后,饭店里面原本喝酒划拳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而且越来越安静。
就在我快要吃完的时候,饭店老板突然走到了我的面前,而且这是我看到他身后拿着一把非常锋利的砍骨刀。
就在他离我大概只剩下一米的距离的时候,突然向我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