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上的狼群现在也不知所踪,这时候它们追逐着驯鹿和麝牛往南边迁徙,短时间内是不会出现在这里了。潘迪一行人在毫无生气的荒原游荡了一周,眼看离那个唯一的小镇不远了,潘迪提议到小镇上去换一些补给,这总算是这一周以来,潘迪唯一一个靠谱的建议。
人毕竟还是社交动物,一行5人白天晚上你看我我看你,哪怕是奥黛丽赫本,也会有看腻的一天。虽然那个小镇上的原住民们一向对红龙守卫者没多少好感,但总算是能见到几个陌生人了,对于这单调的生活而言,也算是一种调剂。
红龙守卫者也是这些人自封的,原住民更愿意把他们称为“来抢钻石的混蛋”。不过,这些人似乎和原住民并不一样,他们对钻石并没有什么兴趣,也有传言他们是石油公司的勘测人员,但似乎他们也并没有像其他勘测公司一样到处钻探,而是开着拉风的全地形车、履带车四处游荡,虽然他们并不讨小镇上的人们喜欢,但不妨碍他们是这片荒原上最有钱的人。从赚钱的角度而言,小镇的原住民是很欢迎和这些人做一些交换和买卖的。
人类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既互不欣赏,但又各取所需,小镇的人们需要钱,而那些无聊的红龙守卫者需要和陌生人交流和购买东西,几百年来,双方爆发了无数次争端之后,又都这样相安无事地互相在这片荒原上共处着。
不过这一次,当雪亮的车灯射进小镇,那沉重负荷的车辆发动机怒吼着开进小镇的时候,潘迪觉得小镇上似乎和平时不一样。
小镇上一个人都没有,就连那些平时容易被发动机吓到的马匹都不见了。潘迪跳下车,看着黑乎乎的房子里一丝灯光都没有,风声呼啸着吹过小镇上那条唯一的道路,这里寂静的和鬼城一样,潘迪觉得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潘迪努力地睁开了那双因为喝酒有些过量而沉重的眼皮,四周打量了一下,确认自己的确是站在了小镇的土地上。这片荒原上并没有第二个同样的小镇,但是人都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