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童年都像纯白的百合,美丽,清秀,而又不失典雅,但秦牧的童年卻像黑色的郁金香,阴暗,血红,又满含冰冷!
为了生存,十二三岁的秦牧曾杀千百人,为了龙女,十二三岁的秦牧曾渡千百魂,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从白骨遍野中走过去,秦牧的童年就是一段被鲜血染红的过往!
和大多数人一样,秦牧第一次看到鲜血也非常害怕,第一次杀人也异常惊恐,可杀的人多了,流的血够了,秦牧心中的害怕也就逐渐消失,转而变成无感,淡漠,直至冰冷。
也因此,杀这几个绑匪对秦牧来说没有感觉到丝毫害怕,也没感觉到丝毫惊恐,更没感觉到丝毫残忍!
杀完这几个人以后,秦牧不但能表现的非常平静,还可以笑的极其灿烂,就像这些不是自己做的一样,就像地上躺的只是一群会说话的苍蝇。
试问,你拍死几个苍蝇会有感觉吗?
可秦牧越显露的镇定自若,瘦高个绑匪就越觉得秦牧恐怖如斯!
出手诡异,身形莫测,动作狠辣,他看着一地的脑浆,他闻着恶心的气味,他还可以笑得出来,魔鬼,眼前的人一定是个魔鬼!
谈笑间斩其首级的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斩其首级后还能谈笑自若的人,因为前者只是剑能杀人,而后者则是用心杀人,他视人命如草芥,他视人命如猪狗!
显然,秦牧就是后者,面对这样的疯子,绑匪怕了!
怕了,他就得回答秦牧的问题。
“给……给……给”
“别害怕,来,抽根烟。”秦牧一把抱住绑匪的肩膀,掏出一根烟塞到他的嘴上,最后还没忘替他把烟点着!一整个动作看上去,仿佛是多年未见的好友,热情十足!
这一些做完,秦牧又朝四周招呼道:“周围的朋友幸苦了,出来一起抽根烟吧,埋伏了这么久也挺累的!”
四周无声!
不过秦牧也没准备听到他们的回答,因为他估计这些“小屁孩”早就被眼前场面吓得双腿战栗了,哪还能有心有力走出来。
“好了,你现在说吧,最好不要骗我。”收回目光,秦牧说道。
“给,给我们命令的人是我们老大郑齐。”
“郑齐?”秦牧想了一下,不认识。
“姐夫我认识!原来是这个王八蛋要害我!”蒙着眼睛的白夜突然怒声说道。
“他是五湖宫的老板,同时也是很多家酒店的大股东,他表面上是一个合法的生意人,可背地里杀人犯法的勾当没少做,郑齐在昌安区这一片地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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