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三十八章 坐而论道说黄庭(三)
------------
却说林悠远应伏羲之请,于栖凤山开讲大道,特说五行阴阳之理,听道众人俱觉受益匪浅。尤其是林悠远提到精神水火之说,更是涉及到了“性功”修炼之范畴,却是此时洪荒众生所未曾闻、未曾想之修行至理,一时间倒教满座修行之士俱都屏气凝神,生怕漏掉任一关节,误了自家今后修行。
其实,所谓“性功”、“命功”,若是简单笼统点讲,亦可理解为精神修炼与**修炼的区别,此等概念,放到林悠远前世去,不说那些真正有研究的修行之人,便是任意一个对网络文学有点了解的,亦能将其中道理说出个七七八八来。但此时洪荒众生修行却仍多是靠自家摸索,林悠远将这番道理点出来,于其等而言,却是振聋发聩,好似醍醐灌顶一般了。
“……精者水,魄者金,神者火,魂者木。
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魄藏之。
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
林悠远这番讲道,毕竟仍以五行阴阳为题,故而他讲解精神魂魄之理,亦以五行之说为重。
“……惟水之为物,能藏金而息之,能滋木而荣之,所以析魂魄。
惟火之为物,能镕金而销之,能燔木而烧之,所以冥魂魄。
惟精,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人为精。神,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人为神。魄,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人为魄。魂,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人为魂。
惟以我之精,合天地万物之精,譬如万水可合为一水。
以我之神,合天地万物之神,譬如万火可合为一火。
以我之魄,合天地万物之魄,譬如金之为物,可合异金而镕之为一金。
以我之魂,合天地万物之魂,譬如木之为物,可接异木而生之为一木……”
这一番讲道,林悠远自精神水火生发开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