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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四章 金镯子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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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子边儿,都细细的用布给包好了。

    屋子里烧得暖烘烘的,中间的小炉里煨着香喷喷的汤。

    闵惟秀算是明白,李明白为何要叫明白这个名字了,因为他这个人,活得真的很明白。

    闵惟秀拒绝了姜砚之塞过来的软垫,笑道,“我之前可是跳崖打架什么都干过了,总不至于一会儿就变成瓷瓶人儿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姜砚之想想也是,给闵惟秀装了一碗汤。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

    说话间,一声尖叫响起,“杀人了杀人了!”

    闵惟秀站起身来,朝着窗外看去,只见一个妇人手中拿着一把长刀,满身是血的跑了出来。

    她光着脚丫子,披头散发的,显得十分的狼狈。

    一边跑一一边摆着手,她的身后,一大群人追了过来,嚷嚷道,“别让杀人凶手跑掉啦!快把她抓起来!”

    那妇人一惊,正好摔倒在了樊楼门口。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虽然只见过她一次,但是闵惟秀却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在她添妆的时候,见过这位夫人。

    当时她走路姿势极其怪异,手腕上戴着两个宛若大金饼子的镯子。

    后来这对镯子,跟着闵惟秀去大辽,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初高银芳送给她的小册子上,还写着,这位夫人的郎君,在外头养了一个外室,生的儿子,都已经老大了。

    她当时还在想,待回了京城,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这位夫人一番。

    没有想到,今日在这里遇见了。

    “是王夫人,她的夫君曾经高中过状元。我的那对金镯子,便是她送的。看样子,她像是杀了人?”

    姜砚之将掀开的汤锅盖子又放了回去,牵起了闵惟秀的手,同她一道儿下了楼。

    “怎么回事?开封府姜砚之在此,谁杀了人?你们可都亲眼瞧见了?”

    院子中已经站满了人,一听到姜砚之的名字,大家伙儿都兴奋的说起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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