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她的生活,并且,从此杳无音讯,一去再也没回。
李芷柯并不是一个煽情念旧的人,但对于那个特别的乞丐,她就是难以忘记,也不想忘记。只因,自己和乞丐发生了特殊的关系,而乞丐的真实身份面貌又令她好奇牵挂,她深知,乞丐一定是非凡之人,她也感觉到,乞丐的身上有着一层神秘的纱衣,她非常想去一探究竟,想真真实实了解他。不过。不管怎么样,李芷柯还是没有付诸行动,她记得,乞丐走之前告诉过自己,他是回金陵老家了,李芷柯也说过有机会就去那里找他,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李芷柯终究没有真的远走他乡,她只是怀着一丝微秒的希望,在这里等待,希望能等到他归来。
然而,等到今天,那个乞丐也没有再现身过,李芷柯的心,都不禁渐渐冷却,她都不再抱有希望了,她只是时不时地还会刻意去想他。她怕自己忘了他的样子,她希望刻印住这份记忆。
今天傍晚时分,李芷柯坐在位子上发呆,她自然是在想那个乞丐,可就在她想的入神之时,她所在的教室内,突然出现了一大群男生。这群人,一个个看着都蛮吊的样子,特别是领头那位。更加的姿态昂然,时尚潮流,他的衣着讲究,发型也经过了精心打理,他的左耳上,还镶着一枚显眼的耳钉,他的长相,带着一点痞痞的帅气,他的表情也是自信昂扬。此时的他,手里正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朝着李芷柯径直走来。且柄且文文声文且。
走到李芷柯身边,耳钉男毫不犹疑,立即傲然开口道:“美女,我是隔壁班的,我叫何文斯,也许你现在并不认识我,但是没关系,我认识你就行了,我已经关注你很久了,而且真的很喜欢你,请你做我女朋友吧!”
说完话,耳钉男马上对着李芷柯单膝跪下,并将手上的玫瑰花奋然往前一推,他的动作潇洒,双眼直直盯着李芷柯,眼神中带着年轻人的盛气,以及发自骨子里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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