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自己这副臭皮囊的李南方,实在不想未老先衰,所以只能暂且把私人恩怨放一边,悍然出手。
很明显,小弟们是不会听他解释的,也不会給他解释的机会,连声虎吼中几把椅子劈头砸了下来。
事到如今,李南方不想当英雄也得当了。
这几个小弟在他眼里,那就是土鸡瓦狗般的存在,李先生只需动动小手指,就能把他们打的满地找牙——正要抬脚把最先扑上来的小弟踹出去时,李南方忽然改变了主意。
三下五除二打翻所有小弟,再带着隋月月飘然离开的样子,诚然会潇洒出尘的不像话,可别人最多会也就是说他很强大,就该当英雄,却会忽略他见义勇为的伟大情操。
但如果他隐藏实力,与众小弟一番惊心动魄的苦战,最好再受点伤啥的,最终才打败这批败类,救走美女呢?
人们就会被他‘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所倾倒,称赞他,崇拜他,说不定还会有三两个围观美女,哭着喊着的要以身相许——岂不美哉?
最起码,隋月月会更加感激他。
既然决定了要做某件事,那就尽量从中得到最大的利益,这句话是某位高人说过的,李南方始终牢记在心。
主意打定后,李南方缩回刚要抬起的右脚,弯腰抬手假装躲避不及的样子,任由一个双手举着椅子高高跳起砸下来的小弟,把椅子狠狠砸在了后背上。
咔嚓一声大响声中,狠狠砸在李南方后背上的椅子四分五裂,围观者中有人大声惊呼:“啊!”
起效果了。
李南方暗中满意的点了点头,脚下踉跄着扑倒在了桌子上。
“弄死他!”
这会儿已经变成熊猫眼、还又满脑袋鲜血的虎哥,也清醒过来了,怒吼着与几个小弟一起,围攻李南方。
李南方左招右架,双拳难敌四手的狼狈样子,就像一艘身处惊涛骇浪中的独木舟,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海浪打翻在海底,可特么的就偏偏不翻,偶尔还踢出一脚,让某个小弟惨嚎着大喊我的妈啊。
唉,这些土鳖,看到如此精彩的群殴场景,怎么就不知道拿出手机来拍照录像,传到网上,让更多市民看到老子的英勇行为呢?
后背又挨了虎哥一记椅子后,李南方心中遗憾的叹了口气时,隋月月扶着桌子踉踉跄跄的爬了起来,战场上的最后胜利者那样。
她还没站稳呢,顺手抄起一个酒瓶子,咣——砸在了金少脑袋上。
刚要站起来的金少,立即惨嚎着再次出溜到了地上。
没想到这小丫头还真是个硬茬,哥们喜欢,卡姆,来吧,与哥们并肩作战吧,那样才能结下伟大的战友情——李南方心里深情的吼了一嗓子,正考虑该怎么与隋月月‘并肩战斗’时,却看到人家转身就冲出了酒吧。
李南方懵逼了:我靠,就这样走了?
他开始强烈怀疑眼前这一切是不是在做梦了,为了救美,他这儿都打得满脸血(鲜血是从虎哥衣服上蹭的),眼看支撑不住就要英勇就义了,隋月月竟然自个儿脚底下抹油跑人了?
这算啥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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