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管小爷我五音不全,魔音灌耳。
小爷我今日第一次体会到身为鬼魂的乐趣所在。
我爱热闹,便寻着戏园子,听着那粉墨登场的角儿在我眼前一晃一晃的,走着一水儿身段,嘴里嚼着那吴侬软语,唱着细细打磨的戏文。小爷我虽然听懂的不多,可胜在这用心之处,就好比我不一定会外语,可若是外语的走心之作,歌曲也好,影视也罢,总能从里面找到些情感共鸣之处。
听罢唱戏,我便探一探那特别之处——烟花柳巷。
我如今吃不得美食,便不去那光能看不能吃的地儿,不然多给自己找罪受,小爷我又不傻。可既然不能吃,我想看看总是可以的吧?
食色性也,小爷我色不得,可饱饱眼福总不为过!而在这京城之内,数得上名气的烟花柳巷怕是要算我如今到的这一家。
畅春楼。
乍一听跟哪个菜馆子或是戏园子似的,不过此处倒是货真价实的烟花柳巷。这园子里头不上菜,却也秀色可餐。当然这些全是风闻罢了,最为重要的是听人语这里有唱艺之人,同戏园子里不同的是这些人唱的风俗,不那般典雅端方。若真论起来,可用一雅一俗想比较,当然这些只是定义,究其本质而言,无有区别,在这社会,无论唱艺还是戏园子里的角儿,统统归类为下九流之色。
若放到现代,便是那歌剧同演唱会的区别。只关喜爱与否,何轮贵贱之分?
爷今日来的也是时候,平日里这唱艺不会开的这般早,想是今日天阴沉沉的,便早早开了门。人数竟比那戏园子多些。
听着传言,此唱艺之人有着说头。唱艺者多是卖艺不卖身之辈,可于此倒有区别视之,相传这唱艺之人乃几家后继花魁之选。而这唱艺怕是她们花魁之路的首秀。
而花魁自然不是那般好当的,可依然蜂拥而至的姑娘挤破了门想着登一登那三尺高台。只因为有着这万中无一露面的绝好机会,便有可能被那非富即贵的人瞧了去,她们如今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