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耗费在路途上的时间,就得大半年。绝不会被人过早地发现航漏。
唯一的解释,就是公爵年轻时,在学习每个贵族的必修课:纹章学时,附带着研究过异国的贵族谱系。
光拜伦的古老贵族,以及家族的分支,就近四百个,如果加上他国,足以让人光瞟一眼,就头昏眼花。
以大公的身份,不会为了自己,特意再去翻遍有三十本之多的《纹章谱系学》。几十年来,记忆居然没有衰退。这位金雀花地家主,光强记博闻的功夫就值得赞叹。
“我记得,伯骑士勋爵家的徽章,是绿底金穗边的白兰花。”
“金穗布边,在英格玛,惟有伯爵以上的贵族,才有权使用。”福兰叹了口气,“伯骑士家历代只出过一位伯爵,那就是曾祖父,绿底金穗,也惟在那一代出现过。”
“我记错了。瞧,年龄永远是记忆的天敌。”萨玛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解释道。
福兰微皱了下眉头,公爵显然是个非常警惕的人,刚才那番对话,不是出于怀疑,而是习惯性的探试。
如果不是在伪装身份的同时,仔细研究过伯骑士家族的谱系,就已经露了马脚。
“大人,约定的时间就快到了。”随从在身后提醒到。
“我知道了。”萨玛点点头,继续对福兰说道,“我在年轻时,也做过冒险的梦,渴望环游世界,见识各国的风情。在不少宴会上,我听旁人提起过,你还是位冒险家。下次有机会,也许我能听听你的故事。”
这属于非正式的邀请,福兰微笑着回答,“那下次吧。”
他向公爵告辞后,朝佩姬的居所走去。
刚转过身,笑容就从他的脸上消失殆尽。
如果说佩姬是将他推入万劫不复深渊的凶器之一,那这位公爵,就是持着凶刀的手臂。
他绝不宽恕,不值得宽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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