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的对手。
“李大哥小心。”
看到李清风被几十个混混包围,张小月脸色苍白,美丽的脸上出现一抹担忧。
“小月妹妹放心,哥这就去揍扁这群家伙。”
李清风站起身子,望着那群混混,露出森冷的笑容。
他身体一动,犹如一道闪电,瞬间便是冲进了那混混汉中间。
蓬蓬蓬蓬蓬蓬……
李清风犹如狼入羊群,一拳打飞一个,一脚踢飞一个,几十个混混发出凄厉的惨叫,有的断了胳膊,有的断了腿,有的门牙掉了好几颗。
眨眼间,刚才还凶神恶煞的几十个混混,便是全部躺在地上,浑身是血,惨叫连连。
这些混混的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他们本来想以多欺少,以众欺寡,凭借众人的力量,狠狠教训李清风。
然而,他们忘了,再多的羊群,对狼王来说,都是弱鸡。
“李大哥真厉害。”张小月一脸震惊,娇艳的红唇大张,都忘了合拢。
她刚才的担忧显然是多余的,这些大汉,根本就不是李清风的对手。
李大哥这么强,小月月动心了,怎么办,怎么办,看着李清风那顶天立地的背影,张小月一脸羞涩,心中犹如小鹿一般砰砰乱跳。
她的眼中异彩连连,李大哥的身影,在心底无限放大,犹如一个英俊无敌的白马王子。
俗话说得好,英雄爱美女,但美女同样爱英雄。
雌性动物,对强壮的雄性动物天生有一种好感和崇拜,这是动物的基因本能决定的。
张小月高兴,激动,兴奋,可是那些混混就不一样了,他们脸色苍白,跟死了爹妈一样,不,比死了爹妈还恐惧。
魔鬼。
这是一个魔鬼。
这一刻,金刚和所有混混都害怕了,对李清风充满了恐惧。
一个人眨眼间打倒几十个混混,而且这些混混还手拿武器,这简直就是奇迹。
金刚知道,他的这些手下混混,可不是一般的混混地痞,因为他们经常打架斗殴,所以实力都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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