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个菜一直是他亲自主抓的。我曾经吃过一回,说是辣椒炒肉,还真是那么回事。一大碗的辣椒,五点肉,其中三点还是极微小的。我私下估计,按他这种做法,这辣椒炒肉可能比清煮东瓜更让他赚钱。
不过,朱至并没有在我这里赚到多少钱。不是我不肯吃,也不是我舍不得吃。相反,我特会吃也舍得吃。他赚不到我的钱,并不是他无能,而是我一直回房吃饭,而我嫂嫂也特贤慧、手艺特好,每餐都做好菜给我吃,而且似乎都是我爱吃的菜。我每天中午都是从工地跑步回房,饱饱地吃了中饭再赶回工地。只有极个别时间,因为工作紧,我才不回家,就着食堂解决中餐。不过,因为我的饭量大,我敢肯定,即便我付了五元钱一餐,在朱至这里我是一定能吃回去的,或许能吃出六元的内容也说不定。
不过,我到现在还弄不明白,对我这样的民工,朱至两口子应该是不欢迎才对的,但恰恰相反,他们不但不给我脸色看,反而对我很好。甚至,朱至的婆娘有一次还把小灶的菜盛给我吃,而且不要我的钱。这一度让我很奇怪。至少,时至今日我还没弄懂他们的意思。
但这事让罗稳等几个笑了好久,说我生得帅气就是没办法,连吃饭都不要钱。我一直是莫明其妙,对此不置可否。罗稳看我这般情形,越发笑了:我看啊,他们八成是看上你了,要你做郎呢!
我脸有些嫩,不惯这种玩笑,当下就心慌脸红。偏朱至婆娘那会儿恰好出来,见我们正在谈这个,便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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