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应该同时有这么多型号的重型设备上马,相反,我们先应该抓住核心产品,即那Z——120重型远程水泥浆输送泵,将它做精做深做透,在行业领域内形成绝对优势,打出我们的品牌,最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再来做其他的重型设备,如挖机、推土机、压路机、清扫机、起重车等。
显然,刘志云说得有道理,我完全接受。但尽管如此,我仍是要求抽调一部分人马,重点研制挖机、推土机、压路机、清扫机、起重车等的技术参数,为下一阶段的仿制和制造作技术铺垫。对此,刘志云倒还是赞成。甚至,他在此基础上向我提出两个建议:一,便是成立弓长重工技术研制中心,专司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和各项技术的研制,当然包括研究、消化对手的重工产品,并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产品;二,便是我这臂长120米的Z——120重型远程水泥浆输送泵,貌似臂长还可以进一步研制,也就是说可以考虑研制出臂长更长的重型远程水泥浆输送泵,因为已经有客户提出了这个问题,比如印度的一家公司就提出需要臂长128米的相关设备,在得知臂长只有120米时,虽也下了定单,但态度却是勉为其难的。
想一想,也确实,这输送臂长达120米,可是世界排名第一。而且我已经从莎莉的经济分析事务所提供的分析数据确知,这确是世界独有的技术。想来这印度的公司虽也不满意,但这设备却又是“仅此一处、别无分号”的,他们不得不选择;而且世界上各大水泥输送设备相比较,还就我这120米的与他们的需求的128米相差的距离最近,因此他们不选择我这里,又选择谁呢?
可是,这就一定满足了客户的要求么?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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