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文斌看着面前的这个男子,杀意腾腾的双眼,居然有点害怕。他讨厌这个男人,因为他的到来,父亲每次都会在面前不断的说他如何如何的好,而自己又如何的不争气。
自己也希望表现,也想要认可,他把问题归结于父亲太过放权给这个亲卫,过于听从他的建议,而自己只是缺一个机会。
好不容易他离开旬州了,可是他居然在彰云州混的风生水起,一跃成为坐拥三县,兵士两万的将军了。无法想象当他知道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有多大,那种羡慕和妒忌滋生出来的是一个畸形的恨意,无来由,没道理。
从这点看出来权兴阳的小心眼应该也是家族遗传,要不怎么能遗传给下一代呢。
他环视下旁边站立的几百士兵,胆气变足,羞恼的大喊:“混账!只会逞口舌之力,百夫长,你带兄弟给我把他抓过来。”
百夫长和几个兄弟知道张破晓的厉害,可想到自己这边人多,而且是在踏天盟的地盘,就一拥而上,争抢头功。
张破晓本意是回来接走诗婉婉,跟权兴阳商量下攻防的计策。无论是内心还是长远规划都不谊与踏天盟发生冲突。
可是有一种愤怒是无法被容忍的,那就是有人欺负至亲至爱之人,这与冷静无关,泥人也有三分火气,何况年轻气盛的他。
也罢,避无可避那就放手一战,他运起全身功力,右脚朝地一搓再一抬,从地上挑起跟较长的柴棍,当做兵器长枪冲向人群,诗婉婉由小草扶着站在伙房门口,满是担忧和焦急之色。
冲入这几百人的阵中的他,如虎如羊群,他手握柴棍,对着那些打来的拳脚棍棒和武器就是用力一击,轻者武器掉落,重者骨头碎裂,才眨眼的功夫就倒下了好几十人。
可人力有穷尽之时,再勇猛也无法持久(也许用印度神药有用),当他力乏时,背、手、腿都被打到,诗婉婉好几次都吓的叫出了声。听到爱人在担忧,突然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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