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闫思弦身边,低声问道:“以后有什么打算?”
闫思弦伸了个懒腰,“上学放学混吃等死呗。”
“考虑过考警校吗?”话一出口,吴关觉得不妥,讪笑道:“算我没问,那么大的家业等着你继承,你当什么警校。”
谁知,闫思弦却认真道:“想考来着。”
“哦?”
“家里让我出国,国外大学的入学考试已经通过了,过几天就走。”
“张雅兰不是要跟你考一所学校吗?她也出国?我可查过她的家庭情况,父母都是普通工人……”
“我还没告诉她。”
“哦。”
沉默片刻,闫思弦道:“你们会找到她的尸体吧?”
“一定会。”
闫思弦本不太相信警察,可这个小警察说出的话,他却信了。
小警察终于按耐不住八卦之心,又问道:“那你和张雅兰……王子和灰姑娘?”
“你这比喻真够土的。”
吴关咧嘴笑,也不反驳,闫思弦又认真道:“她是我朋友。她失踪,连父母都不管……我就是觉得,可能我是她最后的希望,要是连我都不管,那她……”
吴关突然觉得眼前的少年十分可爱。
扪心自问,如果他的朋友被人害死,他会去查吗?
会,出于情谊,也出于警察的职责。
可如果他不是警察呢?他会以身涉险地查清真相吗?
不会。
吴关知道自己没那个胆量。
他羡慕闫思弦,羡慕他这般肆意妄为,克服重重危险,终于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英雄电影里的情节不都是这样的吗?
闫思弦道:“对了,手机让我用用。”
“打给家里?”吴关递上手机。
“不是,我答应过小眼镜,给他爷爷打个电话。”闫思弦一边说话,一边娴熟地拨号。
“你连号码都背下来了?”
“没什么,擅长背书而已。”
闫思弦说得云淡风轻,吴关却很清楚,记忆力是智商最直接的体现,记忆力强的人往往智商超群,所谓过目不忘。
他重新打量闫思弦,只能用天之骄子来形容,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聪明、多金、样貌好。
这种人也不算太稀奇,稀奇的是,他还仗义、仁爱、守信,不因为优越的条件而骄纵跋扈眼高于顶,似乎上帝造人时格外偏爱他,无论内在外在,将好处统统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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