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习乐乐,他就对当年偷羊的事闭口不谈。”
“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过去,不想说也情有可原。”吴端道。
“当然,他不愿跟别人说,情有可原,可我们不同,我们是负责习欢欢案的警察,他对我们应该知无不言,无论是做为受害者家属,出于协助警方尽快破案的目的,还是做为嫌疑人,出于洗脱自己嫌疑的目的。
可是,我们两次提到偷羊案,他两次都是一笔带过,不愿细说,我就更对偷羊案有兴趣了。
可惜这案子双方协商赔偿解决,加上村派出所办公流程不规范,没留下详细记录,我只好去习家庄,找当年被偷了羊的人家打听。
我打听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当年,这家人也养了狗。
养狗本来不稀奇,农村嘛。
可是,习乐乐偷羊的时候怕狗叫,先把狗毒死了——反正主人第二天一大早先是看见狗死在院门口,去羊圈一看,发现丢了五头羊。
这家主人倒是个有心的,怕狗是被毒死的,乱扔得话万一被生活潦倒的村民捡了狗尸回去吃,容易出事儿。
所以主人悄悄把死狗埋在自家地头的一片树林,主人带我找到了那块地方,被我挖出来几块骨头和一些狗毛——这中间还真有点曲折,我就不细说了。”
闫思弦扬了扬手,吴端看到他左手手掌上贴了一张创可贴,大概这位少爷从未干过农活,头一次接触锄头铁锹,把自己给弄伤了。
想到他笨手笨脚挖土的样子,吴端不禁觉得好笑。
“我把挖到的东西带回来,请貂芳做了毒理检验,检验结果是:狗死于毒鼠强中毒。”
吴端有点茅塞顿开的意思。
闫思弦继续道:“现在,我能告诉你一个结论和一个推论。
结论:凶手肯定不是你抓来的人。
今天的事儿我听说了,他在超市门口拿砖头砸伤了一个女人,在我看来,这种浮于表面的犯罪甚至都不在我们‘刑侦’的范畴内。
这样一个人,前一天晚上用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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