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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遇见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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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克脸一顿,蛤蟆,好久没有人叫自己这两个字了。

    洛克确实是一只蛤蟆,蛤蟆却吃到了天鹅肉。

    当初在大学,他可是有一个女友而且是初恋女友——石晓婷!

    石晓婷当初是洛克大学公认的校花,入学才三天,就夺下校花的宝座,跟其同期的被网上评为全国第三才女的称号。

    要知道洛克所读的大学在全国最多排到二十来名,上面的清华复旦都拉太远。

    不过蛮桂市大学是全国少数最美最大的大学,而且还是建立在海边,虽然建立的时间才二十来年,但g省的大力发展,让蛮桂市大学成为全国有名的大学。

    虽然如此,但像石晓婷这样能排进全国校花前十的,从来没有过。

    可能以前有,但那时候没有网络,也不知道全国其他大学的校花长什么样子,没有对比性。

    洛克的身份,当年泡上石晓婷,可是在蛮桂市大学引发轰动,多少人掉了一地眼,都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石晓婷是蛮桂市大学十年来最美的校花,追她的人一个营也不为过,但结果却是洛克得手了,这可是典型的癞蛤蟆吃天鹅肉。

    男生管洛克叫小白脸,狗蛋(走了狗屎运),而女生给洛克起的外号可就多了,最多的就是蛤蟆,本来叫癞蛤蟆的,但后来不知道谁说蛤蟆,就管洛克叫蛤蟆了。

    这个蛤蟆两个字伴随洛克三年,直到毕业洛克才没有再听到这两个字,而现在在眼前这个女子嘴里说出来,洛克除了无奈,还能是什么。

    许倩?洛克听到这个名字有了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自己班上的一个非常高挑的女子,整天带着一副厚重的眼睛,记忆中的许倩只有书,完全就是学霸,而那时候的许倩脸上长满了青春痘,而现在的许倩可是肤色非常的光滑,完全跟大学时候的许倩是两个样子。

    “原来是你?这是你女儿?”洛克苦笑看着许倩。

    许倩笑了“宝宝,叫哥哥!”

    “不,妈妈,这个是怪叔叔,会抓宝宝的!”叫宝宝的女孩警惕的看着洛克。

    洛克无奈的看着她,自己根本没有惹到她,就给自己按上了怪叔叔的名号了。

    “我们坐坐吧!那边有间咖啡厅!”许倩好说好歹,总算是让宝宝放松了部分警惕,无奈的对洛克说。

    洛克点点头,曾经的同学聊聊天也是不错,现在的自己又没有什么事情做。

    “这些年看来你过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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