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了。
林晨没有看到摄像师的动作,不过或许是第一次真实狩猎,也许是野生动物的警惕性太强,弓箭出手瞬间,灰色野兔双脚一蹬,瞬间跳离原地。下一刻,打磨过的木箭插在它原先站立的位置。
这种变故让灰色兔子更加惊慌,身形一转快速逃开,眨眼睛消失在众人眼前。
“跑的可真快。”周结摇了摇头,稍显遗憾:“不过阿晨的箭法确实不错,只差一点就射中了。”
林晨摇了摇头:“差的有点多。”
他清洗看到兔子在出手瞬间逃离,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这种对危险的感应远远超越普通家养生物。所以野外狩猎最重要的不是准度,而是压制住野生动物的感应,判断出动物做出反应后的位置。
开局不利让林晨明白,狩猎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简单。
相比较他,周结很快恢复心情:“第一支箭就差点射中,已经很不错了。”顿了顿,他建议道:“或许兔子的感应力比较强,不如找一找野鸡?”
他是老资格艺人,了解圈内状况,更知道观众喜好。徒手抓老鼠是英雄,单脚灭蟑螂是硬汉,有意猎杀兔兔绝对是恶魔,百分百被喷。所以虽然没射中野兔,遗憾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林晨没有想那么多,不过基于野兔太强的危机意识,他同样觉得狩猎野兔不靠谱,倒不如狩猎野鸡。
野鸡活动范围小,动作也不如野兔,即便感应到危机也很难逃离,所以果断转移了目标。
很快,一行人就在森林最外围发现一只觅食的野鸡,拉弓射箭,这一次没有失误,长箭撕裂空气将野鸡牢牢钉在地上,旗开得胜,可惜他们高兴地太早。
还没等他们过去,一只黑手抢先拎起地上的野鸡,顺着黑手向上看,一位身材消瘦,穿着短裤,脑袋上插着一根羽毛的黑叔叔出现在面前。
“不是吧,羽,你还没有改变捡东西的坏习惯吗?”
见到来人,林晨无奈了。
https: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