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们比赛唱歌啊!”
陈旭扯开嗓子对着几匹马离去的方向唱一首《红高粱》。
少女骑在枣红马上在林荫浓密的小路上已经奔出去数十丈,隐隐听着后面传来的粗俗而曲调怪异歌声,又羞又气又忍不住准备放慢速度听一下,然后突然嗷的传来最后一嗓子大吼,顿时小脸通红,咬着牙呼呼几鞭下去,枣红马只好郁闷的再次加速。
听着得得得得的马蹄声终于消失的听不见了,全村人的紧张情绪都慢慢放松下来。
陈旭也终于松了一口气,望着几匹马消失的村口,脸上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走过去拾起丢在地上的短剑。
这把剑打造精良,表面密密麻麻布满层层叠叠的鱼鳞纹,通体金黄,剑刃打磨锋利,刀柄缠绕着细细的红色麻线,柄尾处还镶嵌着一颗绿色的宝石。
果然是女孩子用的东西,只能用一个漂亮来形容,这把短剑如果流落到两千多年的后世,绝对会是一件天价的国宝级物品。
“小旭,盖房子的事先暂时停一下,等我们安排好这次去服役的人再接着弄!”马大伯呆呆的站了许久之后,叹口气走过来说。
而听到这句话,全村人的情绪瞬间再次低落下去。
“服役修路之事没有商讨的余地,而且亭长刚才也说了,每个人都要参加,三个月轮换一次,这也算是个好消息,所以我也就不征求大家的意见了,从村东头开始,有入籍男丁的有一个算一个,所以大家也就别吵了,听我安排,田大壮、牛河、马二蛋……,你们几个现在就回去准备,自家婆娘也赶紧回去准备干粮和衣物,后天上午我们出发!”
马大伯是村里的村正,也是年纪最大的人,在村里几乎有一言九鼎的权威,何况在大秦保甲连坐的严苛制度下,谁都不敢逃役,不然整个村子的人都要受牵连,重者会全部充作奴隶驱赶到边荒去修建长城。
凡是被马大伯点到名字的只能怏怏的离开回家,一些妇女小孩儿也抹着眼泪赶紧跟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