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闹翻,之后自己创作,可现在是穷困潦倒。
任志明答应签约星火公司,并不是因为钱。
星火公司这边,王可佳给的签约费也不高,合约也相对来说非常优质,就是签约时间太长。
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选择签约的,可偏偏星火公司的那两首歌,他很喜欢,最终答应签约星火公司。
对任志明来说,一首好歌比什么都好,何况他现在的经济情况确实不好,真正愿意签他的公司没几个,能给出一首好歌、以及优质合约的公司,根本没有。
他没太多选择,这时候是星火公司在选歌手,而不是他任志明在选公司;
除了任志明这个摇滚歌手外,还有一位新人女歌手——肖玲,21岁,毕业于上沪音乐学院,是个新人。
一般成名的歌手,除了特殊原因,很少会和星火这样的小公司签约吧?
星火公司在娱乐方面,能拿得出手的,也就是电影《电锯惊魂》和电视剧《爱情公寓》。
至于歌曲、专辑方面,还没有一点点拿得出手的地方,想要吸引更多人加入是很难的。
任志明是个意外,当然,这也是王可佳对他有了解,亲自去谈、拿着作品去邀请的。
“歌都录好了吗?先去听听看吧!”
李铭翻了翻手里的资料,就这么两份,王可佳并没有急着去找歌手,只要将手里的这两人推出去,有了成绩不怕找不到人。
一个是沉寂多时的摇滚歌手,一个是刚刚从音乐学院毕业的新人,两人任何一个人崛起,都能证明星火公司的强大。
一楼娱乐部门,李铭在这里见到了任志明和肖玲;
公司刚刚搬迁,录音室方面都还在装饰和调试,但是之前的歌曲已经在中大那边录制好了。
这次王可佳带他们过来,就是让李铭看看,两人的唱功各方面都过不过关;
“这位是我们公司老板——李铭、李总。”王可佳介绍到:“这位是任志明、这是肖玲!”
“李总好!”
“李总好!”
任志明37岁,加上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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