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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除蠹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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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里来闹元宵。

    在农耕民族的习俗中,正月里总是最清闲一个月。每年春播一般在农历三月左右,在此之前的二月上旬就要准备好种子,修理农具、平整土地,焚烧谷草,所以正月里正好是痛快玩乐的农闲时节。不过在大明朝崇祯十四年的正月,四川大部分地区的农民却没有心情玩乐。除了去年缺水收成不好,献贼又流窜骚扰一番之外,还因为新任的四川巡抚廖大亨,最近主持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的新举措。

    大明朝的财政,早期以本色(米、布等实物)为主,钞钱为辅;嘉靖以后钞法大坏,遭到上下一致的抵制,朝廷也不愿在税赋中征收自己发行的宝钞。所以上下的合力,迫使朝廷改以白银等折色为主;万历新政,施行“一条鞭”之法,征税全用白银。张居正死了,他的条鞭之法却保留下来。自万历末年至天启年间,朝廷财政入不敷出,原先供地方不时之需的各省、府、州、县府库的小家底,都按皇帝诏令把藏银输解到了户部。至此,天下官银皆入京师。万历三大征之后,军费开支日益增多。崇祯之后,军费更是浩大。一点微薄的岁入,早已是入不敷出。没有钱,可仗还得打。朝廷唯一应对之法,便是不断加派赋税。

    天启、崇祯年间加派的赋税主要有四类:三饷;宗室禄米和庄田;带征和预征;地方私行加派(注一)。

    三饷是辽饷、剿饷、练饷的合称。从万历末年辽左用兵开始,每亩加银九厘。崇祯三年加征三厘,每亩共征一分二厘,统称辽饷。崇祯十年,根据杨嗣昌的建议,天下按亩加粮六合,每石折银八钱,共增赋二百八十余万两,称为剿饷;崇祯十二年又以练兵为由,加派练饷七百三十万两。三饷共增饷银一千六百七十多万两,超过常年岁入一倍以上。

    宗室禄米和庄田,不少也是通过加派赋税实现的。大明宗室的人数大约以三十年翻一番的几何级数增加。万历年间,新封藩王的庄田,动辄万顷,实际上所封之地根本不存在这么多的无主闲田,除了部分夺自民间以外,相当一部分需要通过加派赋税取得租银来顶替。比如就藩汉中的瑞王。他所谓的二万顷庄田,就是靠河南、陕西、山西、四川四省按分摊田亩数加派赋税来实现的。

    征收赋税时,又有所谓带征和预征。带征是指历年拖欠未完的钱粮,于征收当年正额时带征若干;预征则是指除了缴纳当年的赋税外,提前征收来年的部分钱粮。

    地方私行加派更是巧立名目,对百姓有敲骨吸髓之痛。崇祯年间,兵部尚书梁廷栋曾说“今日闾左虽穷,然不穷于辽饷。一岁之中,阴为加派者不知其数。如朝觐考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数百万。巡按查盘缉访,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梁廷栋作为兵部尚书,本意是为加派辽饷辩护,但是他认为地方官员阴为加派的数额大于辽饷,却是符合实际的。

    但使情况更为严重的,是税赋负担的不平等。王府、勋戚、缙绅有着一定的免税特权。他们利用诡寄、飞洒、影射等方式逃避粮税,那么全部的赋税负担就落在了平民和中小地主身上,导致他们不堪重负,大量破产逃亡。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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