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想害自己吧?
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嘴唇,将这个没由头的想法甩出脑外,只是心底里还有些许不详的预兆,便加快了脚下的步子。
红霞在天边缓缓散去,取而代之的是黑幕。
快近了。
李致看见了一块镶在地面上的木板门,这大概是城镇最边缘的房屋了。
木板旁有一条路——正是鲁迅所说的,走的人多了便成了的路。
白日踩过深浅不一的脚印,到了夜晚尚有余光的时刻还能依稀看出些轮廓。
酒馆在进入城镇不远处,有些木板漏出些光亮,居住在这一边的,或者店开在这边的,都是平民中过得较好的一小撮人。
酒店老板似乎与城堡的管家签下了某种交易,一些出产品质较好的酒种,都以或高或低的价格运送进了城堡里面,留给酒馆里面平民或者浪客的酒,就只有了一种——满是尿骚味的低劣麦酒。
即便是如此,酒馆依然昼夜通明。
宵禁只不过是不允许夜晚的时候人在外面走动,待在屋里是可以的。
因而酒店又是没挂名字的赌场。
城镇里面但凡有些小钱的,都喜欢在酒店里面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
要在黑暗里寻找酒店的位置其实并不难。
地表上的建筑物少得可怜,一般商家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通常会在自家头顶上插上一杆旗揽客。
而酒店门口竖着的旗帜最为高大,且到了每天的夜晚,酒店老板又不知道是为了哪门子生意,竟然在木板前烧起一锅酒水。
据说为的是一个香飘万里,财揽千秋。
倒的确有不少人因为酒香闹了一晚上的馋虫,太阳刚起的时候就来酒店当了肥羊。
李致大老远就看到了那口锅,点火不久,香味还未弥散开来。
这酒香不似麦酒,至少没有那股尿骚味,反而是有股香味,跟油似的黏在鼻膜上,吸上一口就良久不散。
也不知道为什么酒店老板不把这种酒拿出来卖。
顺着光走不远,酒店门,那块封住往地底酒店的木板门忽然被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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