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没追过来了?”约翰觉得自己在来到这座小城后,还从未如此劳累过。
苍天可鉴,这几年他一直都是呆在办公室里,处理着各种文件,与他有关的,与他无关的,全是那帮怪物给他找的事做,为的就是让自己别没事找事做。
这种激烈的运动,怕是十几年来头一次。
楼下震耳欲聋的声音刚刚停下,众人就听到它渐渐爬远的声音,这让几人好不容易松了口气。
但李致却不得不催促众人跑剧本“先别停下,这事情绝对不可能就这么完了,我们先去楼上!”
说罢,自己便身先士卒,先跑上楼,紧随其后的就是毫无存在感,但任劳任怨的路人调查员。
随后是信徒,最后才是约翰。
显然,扛着信徒的那段距离让约翰累得不轻。
以他现在的体力,恐怕爬楼都是问题。
更何况在他晕过去的时候,感觉还被别人锤了一拳似的,两眼发晕。
现在跑路的力气都得靠意志坚持下来。
而如果李致的目的地是楼顶的话,八层楼,高二三十米的教堂,约翰不敢保证自己能一口气走完。
此时的楼外已经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就像抹布划过桌面一样,随后又传来了液体的滴答声。
当即心下一沉,噩梦还没有结束。
正在爬往三楼的约翰不禁叹了口气,他不知道李致做的这个决定——爬教堂是不是正确的。
在这种密闭的空间里面,爬到最顶上,如果没有获救的方法,他难以想象他们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
摸了摸腰间的手枪,那里面一发子弹都没有了。
犹豫了片刻,约翰摘下了自己的项链——一个带有金属环吊坠的白银项链。
他小心翼翼地把金属环打开,捏出了一枚散发着冷光的子弹。
.40的非制式子弹,上面刻着几行小字“赠与人民英雄:约翰·克里斯。”
这是在他决定前往这座城市的时候,他的上级给他的特别礼物。
“留好,在最关键的时候再使用。”
这枚子弹他一直留到现在,是他所有的荣耀,也见证了他背弃荣耀的所有过程。
寸步不离身。
约翰将这枚子弹装上膛,然后把手枪插放在腰间。
此时墙外的窗户已经能看见外边漂浮起来的巨大怪兽,它在试图把自己黏在墙上。
而三楼的约翰显然被它看到了。
在它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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