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666章 又见挖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会丢进坑里,从此再也爬不出来,依然心甘情愿前仆后继地入坑。

    前文说过,写网文的,太监极伤人品,即便是大神,连续两本作品太监之后,神格很可能也会不保。

    但凡事都有例外,而烽火,就是这不多的例外之一!

    他明明有习惯性太监的习惯,但他的书迷依然对他不离不弃,对他甚为推崇,这在整个网文界,不得不说,都是极为罕见的。

    由此可见,他作品的优秀程度,至少对某些特定的读者来说,他的作品就算是太监也要看。

    烽火:“文老大!在不在?”

    说起来,陆扬和烽火虽然同在黑暗领域群中,但烽火从未主动给陆扬发过私信,今天忽然见他找自己,陆扬自是意外,眨了眨眼,陆扬回复道:“?”

    就是一个问号。

    不是陆扬耍个性,而是作者之间,尤其是名气相差不大的作者之间,平时在线上交流的时候,都是这般的随意,并不像有些人想的那样,彼此都装腔作势,没那个必要,也几乎没人这么做。

    大家虽说也算是竞争对手,但只要彼此的作品不硬碰硬打擂台,彼此之间其实没什么利益冲突,彼此都在一个行业、同一个网站混,多一个朋友,总不是坏事。

    烽火:“某横想挖你过去,给你的报价是千字不低于一千,除了电子版权,其它版权都归你,承诺每个月都至少给你一次大封推的机会,问问你有没有兴趣!”

    见烽火给自己发的是这方面的事,陆扬眉梢微微扬了一下,上次某横已经找过他,没想到现在又找他。

    论条件,这条件确实开得很不错。

    千字一千以上,以他的码字速度,单是网站每个月支付给他的稿费,至少就有二三十万,一年下来就是两百多万。

    这一点并不令陆扬心动,因为他现在在起点的电子版权稿费,每年也有这么多,真正有吸引力的是,某横只签电子版权,其它版权全部归他这一条。

    对目前九成以上的写手来说,其实除了电子版权,其它版权都卖不出钱,根本没人买,但他是陆扬,现在只是冲着文丑这个笔名,他的任何一本新作品出来,实体出版、有声读物,游戏改编,乃至电影电视改编权,都不愁卖。

    这些版权的收入,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他在网站的稿费收人,已经成为他写书的收入大头。

    时代不同了!

    网文从兴起。到现在虽然不过短短几年时间,但发展速度太快了。

    犹如当年流行歌曲的兴起。对传统戏曲的冲击一般,且不论两者艺术含量高低。至少在收入和影响力上,冲击是极大的。

    网文的收入,再也不仅仅只是一点可怜巴巴的稿费收入。

    06年的时候,血虹在起点年收入百万,已经是业界最高收入的写手,现在时间仅仅过去三年,09年,像陆扬,三少爷等人一本书的年收入。已经先后突破千万。

    看着烽火替某横转告过来的条件,陆扬只是微微心动一下,就熄了心思。

    他知道既然烽火帮某横转告这个条件,距离烽火等人出走起点,去某横的日子已经不远了,也知道他们过去后,不会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