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和郝甜来到区文化局办理版权注册的相关手续,郝甜有过上次的经验,东西带的很齐全,照理说办理起版权等级应该很简单,可是他们偏偏在办理等级时遇到了麻烦,他们要注册的歌曲中有一首《命中注定》在昨天已经被人申请注册版权了,而且这名工作人员也提醒他们,吴迪名下的另外两首歌曲《给你们》和《爱情条约》也在昨天被人起诉抄袭,法院和文化部门已经将两首歌获得的收益冻结,直到官司结束才会按照法院的判决解冻到指定账户,而且吴迪一旦败诉,之前获得的收益也将被追缴。
“怎么可能,这些个都是我们原创的,我们也是在公共场合第一次演唱,上千人都可以作证的。”郝甜惊讶的道。
工作人员道:“如果你们有确凿的证据我建议你们抓紧时间去法院提起诉讼,不要让恶意抢注者有利可图。”
文化部的工作人员只是照章办事,她也帮不了他们什么,郝甜也理解,收拾东西让出了窗口,毕竟后面还有其他人在排队。
尽管这个世界对专利权和文化作品版权有相对完善和严格动物保护措施,对恶意抢注和侵犯版权的打击惩罚力度也很大,但无论是哪个世界都不会缺少那些为了钱而铤而走险的各人或公司。
像这样涉及到专利和版权的官司是最烦人的官司之一,因为这种官司往往一打就是好几年,不但旷日持久,而且诉讼费和律师费都是一笔庞大的支出,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作为后盾,搞不好没等到法庭的判决就将资金不足的一方拖垮了。
好在这个世界的专利和版权法案比较完善,像吴迪这样已经先一步在公共场合申明这是原创作品并已经发表后再被别人抢注的情况,除非对方拿出十分强有力的证据,否则法院多半会直接判定版权归优先发表人所有,而恶意注册者将承担所有诉讼费和申诉方的律师费,如果败诉一方拿不出这笔钱,那将按照相关法规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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