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和吃饱。
在和平的时代,他就是世界的最底层,说难听点他也就比蚂蚁强那么一点点而已,活得很累也很辛苦。但是现在却不同,现在的他有力量,有实力,有自己的本命法宝,有资格活下去,并且比别人活得更好。所以如果让他选的话,他宁愿选在末世,也不愿意活在和平年代。因为两个时代在他的眼里根本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一个是带着虚伪面罩,装着很仁慈的去人吃人,另一个则是赤『裸』『裸』的摆在面前的丧尸吃人罢了。那么如果让吴任刑选的话,他宁愿选更真实的丧尸吃人,最起码自己有力量反抗!但是和平年代行吗?你今天敢反抗,明天就会蒸发。所以吴任刑宁愿待在这个末世,也不愿意再去面对那虚伪的世界,最起码人家丧尸吃人还会吐点骨头,而那个所谓的和平世界,是真的连骨头都不吐的!
吴任刑还清楚的记得和平时代是什么样子,在那个时候,如果你被小偷或流氓给盯上了,那么你也只能自认倒霉!不然还能怎么样?你敢动手吗?就算人家偷了你东西,你要是动手的话,那么你就完了。那个时代的所谓保护百姓的东西,在吴任刑看来倒不如说是保护恶人的更确切些,因为你一旦还手,你不但得陪人家小偷医疗费,你还会因为伤人而被抓,所以你不认倒霉行吗?
吴任刑还记的有一次是发生在邻居家的事情,那时候他的邻居很有钱,因为怕遭贼,所以家里养了一只獒犬。居说这种犬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而且在神话史中更是传说中的四郎真君的宠物。当然了,这些都是传说,但是现实中确实有这种动物,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很值钱,但是这种动物并不少见。所以那个有钱的邻居便托人在州盟帝国买了一只回来看家用。但是这个邻居万万没想到,他家还真的遭了贼,但是这个贼却倒霉的被这只獒犬直接给咬死了。这件事在吴任刑看来,这家主人和这条传说中的动物根本就没有错,一个是出门不在家,另一个则是忠心耿耿的看家,所以他们有什么错?而且是你跑去人家去偷东西,自己技术不到位挂掉了你怪谁?但是就是因为这条獒犬咬死了贼人,不但是这条传说中的动物被直接枪杀,而这家的主人也赔了人家一大笔钱。
这算什么事?但是当时的那些开枪的人确解释说“我们应该给那些所谓的坏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一次不行就两次,早晚他们会变好的,所以我们不应该杀了他们,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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