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麻烦,约翰心中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干脆弄死然后在复活算了。
虽然会变成亡灵,但寿命无限,不会生病不会死,怎么想都是一件很值的事情。
尽管这么想,但约翰也不敢这么做,天知道蒂芬妮会是什么感受,万一因此而讨厌他的话,那就得不偿失了,他还有收蒂芬妮为徒弟呢,乱搞的话有很大概率被讨厌。
他喜欢,并不代表蒂芬妮喜欢,人就是这种生物,你喜欢的不一定会喜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爱好,像他就喜欢把活的变死的。
治病的话,按照这个世界来说,生病的人都会去教廷的神殿中请求神官或牧师职业的信徒,让他们来使用治疗术,将身上的病治好,只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世界最通用的金钱。
当然,这是他们的办法,约翰还是人的时候,穷的一分钱都没有,那有时间去享受治疗术,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用他的外挂弄一瓶药出来就行了。
一天三次,一天一片,如果觉得咽不下去的话,还可以喝水,果断时间又能活蹦乱跳了。
说起来,他当年的梦想好像是要成为一位治病救人的医生来着,后来因为什么记不得的原因放弃了,变成如今这幅鬼样子,还走上了歪门邪道的研究道路,真是曲折的人生啊。
在虚空中摸了一会儿,拿出好几瓶颜色各异的药瓶,有液体也有药片类的,凭借模糊的记忆,约翰觉得手中这瓶有着粉红暧昧颜色的液体药瓶应该可以治疗黑猫的病。
放了这么长时间,可能还没过保质期,希望能有用把。
在约翰衷心的默念下,他将这瓶可疑的药灌进了撬开的黑猫嘴中,让它全部喝下。
十几秒后,众人的注视下,黑猫原本精神萎靡的金黄眼瞳一下子睁大,全身的毛直立起来,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不停的发出猫咪那种警告的声音,从约翰的怀中挣脱,落在地上到此乱跑乱叫,给人一种发神经的感觉。
嘛,看样子,病似乎应该好了,这么活泼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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