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其他种族的身影在这座安静的城市仍是很稀少,大眼怪是一个很安静的种族,他们没有像人类一样的说话器官,长在脸上的只有大大的眼睛,但善于利用精神力与其他种族沟通,所以语言不通在这个地方基本不存在。
在人类世界曾经有一句关于雾之都的名言,假如一个人在街上大声喧哗,那么他就可以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因为安静的大眼怪们会把他们所有的视线投向你,安静才是这座城市的主题。
可能就是因为太过于安静,其他种族的来往者很少有,半天都不见得能见到一个,更何况是雾霾环绕的景象,路过了都不一定能发现,善于发现的眼睛就显得很重要了。当然,这些和约翰都没有什么关系,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又不是为了找同伴旅游观光。
因为是稀有的人类,一进城门的约翰就受到了大眼怪万众瞩目的目光,约翰也不在意,他知道大眼怪并没有恶意,他们只是很好奇摆了,无视就好,很快他们就会失去兴趣。果然走到一半路后,放在身上的视线也就消失了,他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正常现象,大眼怪的接受能力很强大。
轻车熟路,跟着记忆走的约翰来到一个未经装饰的酒馆面前,大眼怪对于酒有着非同一般的爱好,在把该做的事情忙好后,就经常的聚在酒馆里用精神交流谈天论地,和人类这一点很相似。
一手推开门,走进其中,来到吧台面前,约翰取下背包放在脚下,坐在空着的座位上,看向整间酒馆唯一的人类说道“哈科萨,给我来一杯柠檬水。”
哈科萨,一位留着性感小胡子,穿着得体服装的性感小绅士,也是调酒师的他看了一眼约翰,起身留下“请稍等”的话就去调酒了。
约翰认识哈科萨,哈科萨同样也认识约翰,不管约翰换了几身人皮,哈科萨还是能敏锐的辨别出人皮之下的骷髅,同样,不管哈科萨换了多少个身份,化妆成什么样,约翰还是能看出他伪装下的真面目——伪装成人类的恶魔。
仅限两人的精神交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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