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去了,可要是每年自己有百分之三十,那也要有一千八百万两了,这不是太多了吗,要是所有的官员都和自己一样,那自己的这一番**岂不是白搞了吗?
然而徐世昌的解释也是有道理的,现在国家处于刚刚建立的时候,很多地方都在用钱,自己的手中是应该有一些机动财力的,可以用于一些应急问题。
说到这里就应该有一套对于官员们的监察机制,不能像原来的清政fu那样,专门给他们以贪污的土壤,现在军队、企业的管理方法是很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工资,和一些必要的福利待遇,没有他们可以自己支配的部分。
比如原来的大臣们要有自己的轿班,现在是一个汽车司机,但是费用的支出是不同的,原来的清政fu是让官员们自己进行支付,多的地方他们就可以自己留下了,现在是全部由公家开支,与自己在这一方面没有关系。
再有像基层的一个知县,原来每年有一百八十两银子的收入,但是他们的开支很大,像是要有一个自己的轿班,四个人,顾佣书办、师爷用于刑事侦察的捕头、衙役、杵作都要自己花钱去顾,另外他们还有一些什么应酬,家庭开支、房屋修缮等,(一般是讲究官不修衙,客不修店,不像现在的那些官员们,没用也要建设,那就可以从中得到好处了,最起码也可以得到一个百分之几介绍费,那也是不小的数字啊。)所以他们的开支根本就不够。
于是他们就把这些不足之处,以征集农业税加码来补足,多收的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进入了自己的腰包了。稍微大一点的事情,他们都要向上级(朝庭)申请拨付款项。比如某地要修建一座小桥,他们向上级申请五万两银子,上面给了款项,他们就开始修建,实际花了三万两,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了,不过还要给相关的人一些“润手费”。
这是一个农业为主的县官的作法,要是大型工业企业,那就大发了,这也是原来的所谓“官督商办”政策,一个最致命的弱点,想明白了这一切,他终于明白那个岑春煊为什么要一次弹劾四百名官员了,没有一个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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