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莱芜县至济南府。其由济南府往山东界之一道,应俟铁路造至济南府后,始可开造,以便再商与中国自办干路相接。此后段铁路经过之处,应于另立详细章程内定明。
第二款盖造以上各铁路,设立德商、华商公司,或设立一处,或设立数处,德商、华商各自集股,各派妥员领办。
第三款一切办法,两国迅速另订合同,中、德两国自行商定此事;惟所立德商、华商公司,造办以上铁路,中国国家理应优待,较诸在中国他处之华洋商务公司办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专为治理商务起,并无他意,盖造以上铁路,决不占山东地土。
第四款于所开各道铁路附近之处相距三里内,如胶济北路在潍县、博山县等处,胶沂济南路在沂州府、莱芜县等处,允准德商开挖煤斤等项及须办工程各事,亦可德商、华商合股开采,其矿务章程,亦应另行妥议。德国商人及工程人,中国国家亦应按照修盖铁路一节所云,一律优待,较诸在中国他处之华洋商务公司办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亦系专为治理商务起见,并无他意。
第三端山东全省办事之法
在山东省内如有开办各项事务,商定向外国招集帮助为理,或用外国人,或用外国资本,或用外国料物,中国应许先问该德国商人等愿否承办工程,售卖料物。如德商不愿承办此项工程及售卖料物,中国可任凭自便另办,以昭公允。
以上各条,由两国大皇帝批准,中国批准之约到德国柏林之后,德国批准之约交给中国驻德国大臣收领,作为互换之据。
此专条应缮四份,华文、德文各二,由两国大臣画押盖印,各执华、德文一份,以昭信守。
大清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
大德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三月初六日
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
大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海。
看着这样的一份卖国的条约,李振华冷哼一声,这就是翁师父多方争取的结果吗?按此条约,那就是把胶澳地区(青岛)给了德国人了,后来德国人先后在这里投入了五千多万马克的资金,他们的已经完全把这里当成他们自己的国土来进行建设了。
驻北京情报处随后来的电报又说了,当全国人民知道了条约的内容以后,人们无论是洋务派,还是保守派,他们全都在大骂翁同和卖国,那些所谓的“清流派”们。原都以翁同和为北派的领袖,但现在都以他为耻了,他们把原来翁同和给他们写的字、画、对联等,全都付之一炬,还有些人跑到翁同和的府上,向他的院子里扔石头,堵着他的大门口,大骂翁同和。
李振华觉得人们这样作大可不必,翁同和有天大的胆子,他也不敢签这样的条约的,那一定要有太后和皇上的恩准才行的,要是没有太后和皇上的同意,他根本就不能签字的,这事虽然是想给翁同和一个教训,但是李振华没想到这个教训会有如此之大。
冯国璋和徐世昌也有同样地的看法,这一次这个翁同和可是给太后和皇上背了黑锅了,这一次翁同和可是把李鸿章的“黑锅”专业户的专利给抢走了,不过老百姓们的是非观念可是非常的分明的,对于翁同和是恨,但是对于自己,那些平头老百姓却敬爱有加了。
近年来由于李振华所作的关于大兴工业和教育的作法,让很多的人对于政治实事有了新的认识,这也算是“开启民智”吧,人们纷纷在报纸上对国家的政策进行批判,一些年轻有为的士子和官员也加入了进来。
徐世昌对李振华说道:“这些人的言论,可是要触及清政fu的病根了,弄不好要出变故的。”
李振华见到报纸上已经出现了更多要求“维新变法”的呼声了,他说道:“这下子朝庭里就要乱了,不过也好,‘大乱才能大治’的。”冷不防冒出了一句后世人们都知道的伟人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