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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李鸿章 的三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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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军不可离开的话不放,说是李振华在南方有一套,但是到了北方他就不一定行了,他是说要黄河口的地方,说了要给朝庭银子,但是万一他的生产不行,不是要让额驸为难吗?

    虽然翁同和在扯着嗓子和别人狡辩,可是就连他自己阵营的人,也就是那些“清流”们,也都在小声地说:“还嚷嚷什么呀,不见连圣旨都没说,不让他出云南、广西吗,那就是让他随便了,愿意上哪儿就去哪儿了。”

    朝堂上争的不可开交,这让太后很是不满意,她回来以后,想起了她的小叔子恭亲王,于是她把雅琦的信给他送过去了,她想听一下他的意见。

    没想到恭亲王马上就回信了,他说此是国家之事,自己是赋闲之人不好多说,但是他带来的口信是让太后听一下直隶总督李鸿章的意见。

    太后心中说道,你这是不说话吗?让我去问李鸿章,那李鸿章有个不愿意嘛,他恨不能马上见到那个李振华呢。

    圣上的旨意到了天津,李鸿章看了以后,他没有犹豫,马上就对太后和皇上说了几点意见,意思是李振华到山东的好处。

    一、李振华在云南是天高皇帝远不好管理,他要是到北方来了,不就好管理了吗?其二、既然可以使国库增加收入何乐而不为呢?三、李振华要在山东种地,可以使北洋水师的侧翼有了良好的保障,因为他是一个懂军事的人,不会对国家不利的。根据以上几点,对于李振华的要求要尽可能的满足他,可以让他五年内不拿粮食,等到他有了收成以后再和他要。李鸿章冠冕堂皇的三条理由,唯独没有说出他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如果有了他在山东,自己的威海就会安全多了,要知道那里与日本可是一衣带水的啊。

    看了李鸿章的奏折,太后心中说道:“那个李中堂看问题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啊,他的说法应该是最好的了。”

    于是太后和皇上决定,马上颁旨:“……对于额驸和格格所要求黄河口土地之事,照准,让额驸在五年内可以不用上交银子,待以后有了收成,再作商议,格格和额驸现在也可以在京城居住,也可以在云南居住。”他们没有提山东,因为他们觉得李振华是不会在山东那块不毛之地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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