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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六章 这个老家伙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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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玩的就是一个体力活,而希尔现在却是在用脑子打球。

    朗尼是个喜欢用脑子打球的人,早在训练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了希尔与自己打法上的区别。他以往常对拜纳姆说,想要成为超级高手,出色的身体只是基础,会用脑子才是关键。因此,朗尼一直在琢磨这件事,不过却始终都没能摸到门路。

    倒不是朗尼不够聪敏,而是他的比赛经验还太少。球场上的局势瞬息万变,想要像希尔那样用传球引导队友跑出空档,就必须瞬间在脑子里推演出比赛中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朗尼如今就像是一部超级计算机,演算速度、执行能力都没什么问题,但是他的数据库里一片空白,根本就无从推演。朗尼现在还不知道球场上究竟有多少种变化,就更不用说自己的一个传球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是否能引导队友跑到最佳的位置。

    防守需要经验,而进攻,尤其是组织进攻,同样也少不了经验,否则就只能凭力气靠身体打球,说难听点就是蛮干。当然,经验这种事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需要在一场场的比赛中慢慢积累。

    虽然朗尼还不能像希尔那样用传球来组织进攻,但如果只是配合的话,他还是没有问题的。

    希尔这样的组织也不是没有弊端,因为他的传球找的不是人,而是一条进攻路线,或者是一个空档,这就要求队友拥有一定的球商,可以领会他的意图能跟着球跑。当然,如果能练到纳什、基德那样的境界,那么对于队友的要求就没那么高了。

    希尔的传球,对于科比、加内特、老鱼这样既聪敏又有丰富经验的老家伙来说,无疑是非常舒服的,往往接球后就是机会。但是碰上了菜鸟,则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失误,因为他们无法完全领会到希尔的传球意图。

    不得不说,朗尼的篮球天赋确实很高,尤其是在进攻端,他对球路非常敏感,虽然经验上有所欠缺,有时候也无法理解希尔传那个球的真正用意,但他却能凭着感觉,跑出希尔为他设定的那条攻击路线。一开始还有些生疏,偶尔也有失误,但是配合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已经能够掌握那种迎球跑的感觉了,同时也在消化着其中所蕴含的意义。

    湖人此时场上的这套阵容,希尔是组织前锋,朗尼名为控卫实则得分后卫,是球队的第一得分手。巴恩斯的主要任务是防守,偶尔也充当一下定点炮台。两个内线,拜纳姆站低位直接威慑篮下,小加索尔则拉到罚球线附近,高位策应,既可以为队友挡拆,也可以中转过渡球,另外他的中投也算不错,有机会的话也能自己投篮解决战斗。

    这套战术,在之前的训练中也多次演练,负责高位策应的最佳人选,当然是加内特。小加索尔作为一个欧洲球员,他的策应能力也是相当不错,不过由于经验不足的关系,他在处理球上多少有些粗糙、稚嫩。因此由小加索尔执行这套战术的时候,最大的问题就是失误偏多,中转不够流畅。

    菲尔一边看比赛,一边做着记录。小加索尔在场上的表现他都看在眼里,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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