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乱哄哄的喝彩声响了起来,无一例外都是晦涩难懂的山地土话。
刘稷高举双手,以胜利者的姿态,挑衅般地看着四周的山民,那些原本跃跃欲试的年青山民,在他连续摔倒三个寨中好手之后,都失去了信心,毕竟,人家的年纪也不大,却有一身实打实的本领。
如果说同政客说话要讲求利益,与这些仆实的山民打交道,刘稷就直接用上了最有效的法子,喝酒、打架。
“哼,要是提莫在这里,一定能将他击倒。”
围观的山民有男有女,一个年轻女子气鼓鼓地说了一句,立刻引起了周围众人的附合。
看来这个提莫应该是寨中的第一好手,刘稷笑着走过去,先朝着当中的一个老者弯腰行了一礼。
“大头人,感谢你的招待。”
“对于朋友,我们喀人从来不吝惜。”那个老者点头致意。
刘稷笑嘻嘻地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发话的年轻女子,被对方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
“可惜你的提莫不在,不然可以好好打上一场,他什么时候回来?”
“被吐蕃人捉走了,哪里还回得来。”
听他说到自己的心上人,女子悻悻地冒了一句。
“辛迪加,不要失礼。”
老人在边上喝骂道,女子只能住了口,脸上依然是不服气。
刘稷毫不在意:“辛迪加,是你的名字?意思是高山上的云,不错不错。”
“要你管!”女子白了他一眼,转身跑开。
“唉,这是我最小的女儿,没有礼貌,请你们不要放在心上。”老人歉意地解释了一句。
他是山寨中的头人,一眼就看出来的这几个人,可能不那么普通,眼前的这个人,长相既不像吐蕃人,也不像他们的同伴勃律人,更不像城里的天竺人,也不知道来自于哪里。
这样一个人,竟然能用喀语与他们对话,虽然发音很奇怪,可大致上的交流没有问题,要知道,就是城中的当地人,也不一定能听说,这才是他产生好奇的原因,很明显,与他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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