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主意就是诱使二人来到这里,什么藤桥,什么增兵,哪有两颗血淋淋的人头来得刺激?
他甚至能想像得出,老爹听到自己的死讯,暴跳如雷的样子!大唐未必会为某一个人兴兵,可是绝不会放任二个郎将皆死于敌境而无动于衷,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兴兵借口,那些想边功想疯了的安西将校,会怎么做?还用说吗。
想到这里,他不禁看了一眼正前方,那个在马背起伏颠簸的高大身影,与进城时一样,刘稷此刻穿着全套重甲,而他则是一身庸奴的打扮,四匹马正好一人双马,足以让他们昼夜不歇。
杨预不禁长叹了一口气,好个五郎,竟然在山林杀人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一天,达囊乞和手下的那些衣甲,如今成了他们逃亡的最好掩护。
贺菩劳城是有夜禁的,天黑之后,街道上到处都是一队队的吐蕃巡兵,如果不是穿成这样,根本不可能逃得掉,而就在几个时辰之前,他们大摇大摆地骑马上街,丝毫不让地迎着那些巡兵,后者,甚至还会停下来,朝他们致礼!
这是何等的胆略,又是何等的算计。
太难受了,刘稷根本看不到后面那束崇拜的目光,他感觉身上就像吊着一堆铅球,面甲将口鼻全都遮住,连呼口气都隔着层层阻障,真不知道原先的主人是怎么适应的。
可是不穿不行,他的相貌,人家一看就知道不对,反倒是杨预用不着遮面,因为吐蕃人的庸奴里面,原本就有大量的唐人,全都是历次战争时,被掳掠的人口。
夜色如水,风里杂夹着一丝冰凉的味道,沿着潺潺的河流,倒也不用担心会迷失方向,从贺菩劳城所在的斯噶尔河谷,经过印度河谷,到达百里之外的婆夷川时,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时辰,天色渐渐地亮了。
“歇歇吧。”当先的刘稷扔掉手中的火把,慢慢将马儿勒停。
四个时辰里,两人每隔一个时辰左右就会换一次马,饶是如此,八个小时这么拼命跑下来,人和马都已经累得够呛,杨预跳下马,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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