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血洞,贡多松布扔掉羽箭,用完好的左手按住伤口,嘴里发出一声尖利的惨叫,这不光是本能,同时也是示警。
刘稷去势不减,身体撞在对方的肩上才停下来,他没有用短刀去补一下,而是弯腰捡起地上的木弓和羽箭,用短刀将依然附在弓把上的断指掀掉,然后握着羽箭的箭杆,将箭尖的一头对准贡多松布的大腿,狠狠地扎了进去。
“莫要拔,拔出来就没命了。”临走之前,他好心地提醒了对方一句,用的是不太流利的吐蕃话。
手下的惨叫声响起的时候,达囊乞刚刚从地下爬起来,因为跑得太快,脚下被猛地一绊,直接仆倒在地上,好在做为一个老兵,多年的战场经验发挥了作用,狼狈之余,裹着重甲的身体就地打了个滚,手上的刀和盾都举到了眼前,形成防御之姿。
料想中的突袭并没有到来,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脚部,牛皮靴子被两根树皮缠住了,如果这不是自然界的结果,也就意味着。
那个唐人并不是想要逃跑,而是故意示弱,只为引诱自己追上去,这个判断让他的身上起了一阵寒意。
达囊乞赶紧坐起身,挥刀斩向腿上的树皮,等到双脚被解放,便听到了那个叫声。
他没有犹豫,马上跑向手下的方向,一边跑一边低头观察脚下,很快就看到了一脸惨状的贡多松布,抱着手靠坐在一棵树下。
停下脚步,用警惕的目光打量四周,当视线掠过地上的几根断指时,眼神不自觉得跳了一下,一个没了手指的人,无论腿上的那支箭插得深不深,都和废物没什么分别,不值得他分心。
对方明明可以杀死他,为什么没有那么做?
带着这种疑惑,他开口问道:“那个唐人呢?”
“朝那头去了。”贡多松布虚弱地一指,脸色因为失血而变得苍白。
达囊乞先是一怔,紧接着心里的怒火一下子冒了上来,对方留下这个活口,竟然是为了给自己指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他凭什么?无边的怒意在胸口郁积,腾腾地直似要冒出来。
他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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