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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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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就是这个时代统治着从西羌到青海的广大区域,成为唐朝西部边陲最强敌手的。

    吐蕃人。

    他一脸惊恐地抬起头,一个骑在马上足足高过他半个身体的骑士,正单手握着一把标枪状的武器,目光警惕地打量着他,同前路那个带头的骑士一样,此人也穿着全身札甲,只是双手的手臂没有覆上,除了拿枪的那只手,另一只手上绑着一块皮盾一样的东西。

    刘稷故作听不懂地又是摇头又是摊手,那人朝身后一呶嘴,一个身着羌式长袍,只在腰间挂了一把佩刀的男子从马上跳下来,狞笑着走向他。

    “我是正当商人,我是正当商人。”见此情景,刘稷扔下棍子,摇着手连连叫喊。

    “唐人?”

    马上的骑士嘀咕了一声,却没有停手的意思,只是将注意力从他的身上移开了,瞧向对面而来的另外三骑。

    那个下马的男子一把抢过刘稷身上的包裹,因为口子被扯开,里面的东西一下子掉了出来,“咕噜咕噜”滚得到处都是。

    “胡饼,金胡饼!”

    男子看着那些闪着各色光泽的钱币,眼睛都直了,跳着脚大声喊叫,这时,挡在前路的三骑已经来到了近前,为首的那个骑士眉头一皱,目光从刘稷的身上扫过。

    “动作快些,还要赶路呢。”

    这句话同样是用吐蕃语说的,刘稷心知不秒,只见后路为首的骑士点点头,露在外头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残忍,慢慢将手上的细长标枪举过了头顶。

    与此同时,前面的三骑已经开始掉转马头,为首的骑士没有多看一眼,刘稷注意到,跟在他身后的两人和下马男子一样,都是只穿了长袍,不曾披甲。

    他们的同伴正弯下腰,兴奋地去捡地上的钱币,至于那个一脸惊惶的唐人行商,结果已经注定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太阳从河谷的另一边升起,照亮了这片山林,刘稷的视线被高他很多的马上骑士给挡住了,只能看到一块巨大黑影,黑影的顶部是一个突起的尖端,

    马上骑士的眼中笑容越来越盛,这种杀人方式是他最擅长的,手中的长矛,曾经取下过无数敌人的性命,唐人、突厥人、粟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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