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让典满受伤,重则要命都有可能,也不能怪赵振邦不知道礼让,谁让他学得是出手便会见血的霸王枪法呢。
张绣的成名绝技得之于武学大宗师童渊,名为百鸟朝凰枪法,虽然比不上赵云自创的七探蟠龙枪法厉害,但也算得上天下一流的本领,张绣比不过赵云实属正常,因为千百年也就只出一个赵子龙,别说赵兴的霸王枪打不过赵云,就是飞将吕布、刀圣关羽,真不要命地打起来,也胜不了赵云,因为之前就说过,枪乃百兵之祖,它占着“轻”与“长”这两个优点,最适合跟人单挑。
赵云年纪本来就比吕布和关羽小了七八岁,加上使用长枪省力,在旗鼓相当的情况下,打到后来必定是持久力最强的那一个,两个功夫相若的人单挑,到了最后还有力气的那一个自然就是胜者。
张绣与赵振邦一番切磋下来,好几次都想放开了手脚,狠狠地剋一顿自己这个便宜侄子,原因无他,张绣是被赵振邦打得逼出了真火,这个兔崽子,一点尊敬长辈的意思都没有,招招都是阴狠毒辣,让人防不胜防,张绣若是连个十六岁的娃娃都打不过,这事传出去,他的脸都没地方搁。
两人斗了一百多个回合之后,张绣终于使出压箱底的绝活,一枪挑飞了赵振邦的长枪,用枪尖逼住了他的脖颈,总算是结束了这场精彩纷呈的切磋。
赵振邦的脸皮跟他爹一样的厚,丝毫不在乎输了比试,而是十分热情地亲手向张绣奉上解渴的茶水和擦汗的布巾。
“师伯,你方才挑飞我手中长枪的那一招,叫什么名字。”赵振邦一副好学的表情。
张绣接过徒侄递来的布巾,擦干额头和脸颊上的汗珠,然后打趣说道:“嘿嘿,小子,是不是眼红了,这可是你叔伯我的绝技,想要学过去就得看你的表现咯!”
赵振邦翻个白眼,歪着嘴嘟囔着说道:“切,才不稀罕,不就是百鸟朝凰枪法么,回头便让师公教我!”
赵振邦这副赖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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