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他吃痛猛地倒退了几步。
我借机从地上爬了起来,拿着匕首紧盯着他。这路面太滑,我根本跑不了,万一再次摔倒,眼前的人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杀死我。
“是谁要杀我?”我问。在天枢时,于安曾教过我几招对敌的杀招,天水匕上涂了致人昏迷的毒药,只要我能拖住他半刻钟,他就死定了。
“你不需要知道。”他被我伤了脚踝后,谨慎了许多,一双三角眼紧紧地盯着我的每一个动作,伺机出击。
“不管那人给了你多少钱,我出十倍的价钱。”我从怀里掏出一袋钱币扔在他脚边,他眼神一动,低头似是迟疑了一下,我趁机滑步向前,举起匕首朝他的胸膛扎去。
可对手毕竟老辣,他在极短的时间里反应了过来,侧滑一步,挥剑直斩我握着匕首的手腕,我肩膀一拧避开他的攻击,匕首在手中变换一个角度,身子借势擦过他的另一侧,狠辣绝决地在他上臂内侧的血脉处割了一刀。
当胸刺去的那一招是虚招,手臂上的这一刀才是真正的杀招。
人和动物一样,身上总有几处血脉是碰不得的死处,你只要割开了它,就别妄想还能止住血流的速度。这话是于安告诉我的,他是巽卦的主事,也是天枢的第一号刺客,在他养伤期间曾被我逼着教了许多刺客惯用的杀招。在这样的乱世,我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先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正式的比剑,除了技巧之外,还要考验剑士的力量和耐力;刺杀则不然,它要求的是速度和身体的灵活。在身体的反应速度上,黑子是我的手下败将,无邪虽然与我旗鼓相当,但在预判对手的动作上,却差我许多。也许正如黑子所说――我是个天生的刺客。
男子的手臂上血流如注,他扔下长剑,拼命地想要用手捂住伤口,但鲜血以不可思议地速度从他的指缝间涌出。
我看着黑暗中喷涌而出的红色液体,皱了皱眉头:“没有用的,你既然以杀人为生就早该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流逝的鲜血带走了男子的生命的气息,他的脸变得惨白一片,他瞪大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也许他的主子告诉他,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巫士,也许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死在一个瘦弱小儿的手里。
男子的膝盖打着颤,他呻吟着蜷缩在地上不停地抽搐。远处的那辆马车在他与我追逐打斗时就已经离开,车里的人大概觉得我今晚必死无疑,因而连留下来看的兴致都没有。
我把沾了血的匕首在袖子上擦干净,重新插进靴子内侧的暗袋。
我从救了伯鲁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陷入了赵家的夺位之争,现在有人想要我死,这一点都不奇怪。很多年前,伍封告诉我,小儿,你把死亡看得太重了。如今,我终于像他说的那样,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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