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一边在死亡的极度恐慌中惊叫,这是他最愿意做的事。
秋天,一批批麋鹿从高山上迁徙到山谷来,准备在不太冷的低谷中度过严寒的冬天。
曾经在偶然的一次机会里,他扑倒了一头掉队的小鹿。
从此,他对体格比自己大上好几倍的麋鹿,产生强烈的征服欲望,他希望能激烈地跟它们搏斗一番。他每天都在等待这个机会的来临。
机会终于出现了!
有一天,他在一个小溪源头的分水岭上闲荡的时候,碰到了一批估计有二十多只的麋鹿群,正浩浩荡荡地从他面前走过。
走在前面领队的是一头公鹿。
它的体重大概有1200斤,站在那里有近2米高,头上的那只掌状大角竟有14根的分枝。
它的脾气粗野暴躁,性格也很蛮横凶恶,一看到他,眼睛里就闪射出恶毒的光芒。
遇上这么一个庞大而凶狠的对手,正是他所期待的。因此,他并没有逃脱,反而激动地准备和对方作战。
传自原始世界捕猎生活的本能教导他如果想打败那头公鹿,第一个要做的应该是想办法让他离开鹿群。但是,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于是,他立在那头公鹿袭击不到的地方,一面吼叫,一面在周围扑跳,不断地故意激怒它。
那头公鹿因为不能摆脱这可恶的家伙,不禁大发雷霆,毫无顾忌地攻击他。
他便洋装败阵,巧妙地往后退,引诱它随着他走。
蠢笨的公鹿不知道潜在的危险,一步一步走进他设计的圈套里,开始逐渐脱离了队伍。
起初,还有两三只较年轻的公鹿也跟上来一起攻击他,好让他们的首领能够再度回到队伍里。
但他凭借他不屈不挠的耐性,总是在鹿群两侧,阻挠他们顺利前进,而且一有机会就从四面八方袭击他们,激怒鹿群,使他们内部发生混乱,逼迫脱队的公鹿气得像疯了似的横冲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