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的,经常要写一些文章,而刘默他就理所应当的成为她笔下的人物,陈简瑶可以在文字里继续跟他甜言蜜语。
后来,陈简瑶因为家里的原因回到家乡当了一个编导附加着写一些策划案,而刘默原本可以留在哈市的,但是他也果断选择回家,当一名刑警,刚开始刘默会选择早点起来送陈简瑶去上班,然后目不斜视的看着陈简瑶走进办公楼,他再选择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
晚上采访完之前,陈简瑶会给他一通短信,告诉他自己在哪里等他。
刘默总是会选择早到,然后点了陈简瑶喜欢吃的东西,还事无巨细给她准备了热饮,因为简瑶体寒。
一直是这样的,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是错落了什么环节,他们见面的时候越来约少,电话也是一样,陈简瑶这边还没有说完,那边已经挂断了,然后他会经常出差,一走就是三四个月,这期间,一通电话一则短信都无,这样算起来,他们最好的时光是在大学,那个时候哪怕见不到面,他也会给简瑶一个短信,告诉她:“简瑶,我爱你。”
就这样,他们微妙的感情就这样支撑了三年,后来在陈简瑶辞职的时候,她将这样的感情归为“无疾而终……”
陈简瑶起来,发现一条腿已经麻木了,感觉像是有很多个小虫子在啃咬一样,十分难受,陈简瑶一瘸一拐的走向一边的凉亭,脚下没留意,身子前倾,简瑶以为我会摔倒,可是胳膊一个重力,陈简瑶平稳的站定了,回头,是他!
“唐旭?”陈简瑶很诧异。
唐旭则是用更加诧异的眼光看她:“陈简瑶,我以前一直认为你只是比较冷而已,今天才算认清你,你只是有一条假腿啊!”
血气翻涌,要不是陈简瑶内功深厚,恐怕就喷了他一脸的血了,陈简瑶没好气道:“我脚麻了。”
因为陈简瑶不太喜欢热闹,所以就在凉亭内跟唐旭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陈简瑶总觉得唐旭好像哪里不太一样了,总之跟她之前见到他的样子有些变化,好像是“虚弱”吧,虽然简瑶知道这个词汇跟唐旭好像有点距离,可是现在是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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